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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蔚民:我國勞動法治建設的裡程碑

2014年07月05日11:52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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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勞動法治建設的裡程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 尹蔚民

  1994年7月5日頒布的《勞動法》,是新中國建立以來第一部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為宗旨,全面規范調整勞動關系的基本法律,在我國勞動法治建設史上具有裡程碑的意義。

  《勞動法》頒布20年來的實踐証明,這部法律對於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就業制度、社會保障體系和勞動關系協調機制,保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勞動法》頒布20年來,我國又先后頒布實施了《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社會保險法》以及一系列配套法規,初步構建了比較完整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體系框架。20年來,我國就業規模不斷擴大,就業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就業質量逐步提高。1994年至2013年,城鎮登記失業率始終保持在較低水平,城鎮就業人員從18653萬人增長到38240萬人,三大產業之間的就業比例從542323調整為313039,大批勞動者從農業轉向第二、三產業。20年來,我國建立了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體系,全面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技能人才隊伍不斷壯大,2013年全國技能勞動者總量達到1.5億人,高技能人才達到3762萬人,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撐。20年來,社會保險制度建設快速發展,建立了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覆蓋范圍不斷擴大,待遇水平穩步提高,初步形成了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安全網”。20年來,勞動合同制度普遍實行,集體合同制度穩步推進,由政府、工會和企業組織構成的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逐步健全,促進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建立健全農民工工作協調機制,推動農民工轉移就業規模持續擴大,職業技能不斷提高,工資收入大幅增加,參加社會保險人數較快增長,勞動保障權益維護顯著加強,享受基本公共服務范圍逐步擴大。通過建立健全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仲裁機構和勞動監察機構,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勞動爭議,及時查處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有效維護了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當前,我國正處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就業形式多樣化、人口老齡化、城鎮化和經濟全球化等趨勢都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戰。就業總量壓力依然較大,就業結構性矛盾更加凸顯,創新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短缺問題更加突出,社會保障制度體系需要進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拖欠工資、同工不同酬等損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仍時有發生,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

(責編:盛卉、耿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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