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中國工會新聞>>綜合報道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建設已開啟

第三支柱能否為靈活就業者補齊保障短板?

2018年02月24日08:48  來源:《工人日報》

近日,人社部、財政部共同召開會議,會同國家發改委、國家稅務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証監會、保監會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啟動建立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工作。

何為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建立第三支柱將帶來哪些好處?針對這些職工關心的問題,《工人日報》記者採訪了人社部相關負責人和有關專家。

何為第三支柱?

在近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介紹,我們國家養老保險制度是一個“三支柱”的體系。三個支柱中,第一支柱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支柱是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第三支柱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國務院關於逐步建立起多層次(三支柱)養老保險制度,合理分擔國家、用人單位、個人養老責任的要求,人社部會同相關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推動三支柱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建設。目前,第三支柱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正式進入制度建設啟動階段。

“第一支柱是現收現付,政府主導,保基本﹔第二支柱是企業(職業)年金,用人單位主導,提待遇,也能幫助用人單位吸引人才﹔第三支柱以個人主導,工作時有一部分錢稅前繳納,退休取的時候再征稅。這三個支柱共同支持養老。”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董克用解釋。

完全依靠某一支柱難以應對老齡化風險。董克用說,從國際上看,目前發達國家養老保險第一支柱的替代率在40%左右,加上第二、三支柱,替代率最終在70%到80%左右。然而我國當前還是第一支柱“一支獨大”。因此,建設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至關重要。

董克用說,對用人單位而言,建或不建第二支柱,關鍵在於其第一支柱的負擔重不重。企業年金自2004年實行以來,發展十余年,不盡如人意,原因在於第一支柱負擔較重,多是在一些大型企業和經濟效益好的單位實行,“而第三支柱的建立,正是幫助中小企業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有機會享受到制度優惠,在政策引導下為自己的未來養老投資一點錢”。

當下,就業結構發生變化,中小微企業正成為吸納就業的主力軍,這其中包括大量靈活就業者、非全日制勞動者等,他們和用人單位間不再是傳統的雇佣關系,如何更好地保障這部分勞動者的社保權益至關重要。董克用說,一、二支柱覆蓋的主要是有工作單位的職工,靈活就業者很難進入雇主主導的第二支柱,因此發展第三支柱,能更好地保障這部分人的養老權益。

如何建強第三支柱?

董克用認為,第三支柱有三大特點,一是政府強有力稅收遞延的激勵﹔二是以個人賬戶為核心的基礎制度設計﹔三是多渠道投資,促進基金保值增值。

“從國際經驗來看,自願性養老金制度的發展壯大,最有效的激勵措施是通過稅收遞延優惠。”董克用說,第三支柱也應給予強有力的稅收優惠政策,增強制度吸引力,擴大參與人群,特別是廣大沒有被企業(職業)年金覆蓋的勞動者及靈活就業者。

董克用說,在稅收遞延的激勵下,第三支柱應該以個人賬戶為核心開展基礎制度設計,實行賬戶制封閉管理,增強制度的便利性。

“由於第三支柱是完全積累,因此必須要保值增值。”在董克用看來,要多渠道投資促進基金保值增值,使參加者能夠結合自己的實際和需求有足夠的投資選擇權。

“可以讓銀行、保險和基金等多方提供產品,讓參保人從中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投資方案。”董克用介紹,從國際上來看,一些國家為了更好地運行第三支柱,除了提供多渠道產品外,還適時引導參保人選擇投資方案,比如對於即將退休的勞動者,更多考慮資金的穩定性和安全性,而對於年輕人而言,則在投資時更加關注資金的增值空間。

董克用認為,要建強養老保險第三支柱,模式一定要清晰。同時,要讓參保人知曉為什麼要參加第三支柱,在現收現付的第一支柱壓力較大、第二支柱發展遇到一些阻力時,讓勞動者主動為自己的養老承擔一些責任。

“更要有好的金融機構,幫助參保人好好打理個人賬戶裡的錢,各類型金融機構各有投資的特色和風險,要共同發揮作用,形成合力,確保基金安全,使投資者更放心。”董克用說。(記者 李丹青)

(責編:閆妍、王金雪)

全總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