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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地點不限,車間、工地全能﹔協商人數不限,群體、個人都行﹔協商時間不限,白天、晚上均可

江蘇阜寧市總為特殊崗位職工訂制工資“微協商”

已在268個企業中推行,惠及萬余職工

2018年07月10日08:13  來源:工人日報

“以往公司給我們開工資只是按行情大概定個數字。今年工會主席和我跟公司行政干部坐在一起商議,定下的工資比去年1個月多拿165元,不錯不錯!”江蘇鹽城阜寧澳洋科技公司保潔工王女士的“獲得感”,源於阜寧縣總工會推行的工資“微協商”。

今年初,阜寧縣總結合企業實際和職工訴求,探索並建立工資“微協商”模式,即企業在開展集體協商的基礎上,對部分工種相對特殊、從業人員較少、在集體協商中不能一次性覆蓋的崗位和群體(如后勤保障、保安保潔、機械維修、技術攻關、檔案管理等),所採取的小范圍、多層次、一對一的協商形式。

據阜寧縣總工會基層工作部負責人介紹,“微協商”具有協商方法靈活、協商內容具體、協商成本低廉、受益面大、成功率高等特點。採取“三不”方式:協商地點不限,隻要能坐得下來,車間、工地全都可以﹔協商人數不限,隻要符合條件,群體、個人都行﹔協商時間不限,隻要提前預約,白天、晚上均可。

“微協商”的基本路徑是:首先,確定“微協商”對象的產生辦法。一是由企業與工會根據本企業具體情況共同商定參與“微協商”對象﹔二是由同一崗位所在車間(班組)負責人作為代表向行政和工會提出申請﹔三是由職工個人通過口頭、書面、微信等形式向行政和工會提出申請。其次,確定協商的基本方法。即參照本企業當年集體協商的平均增幅,結合所屬崗位的技術含量、勞動強度和工種的特殊性等因素進行一對一協商。協商時,由工會負責召集,企業行政明確一名全權代表,工會主席及1∼2名職工代表一起,與申請人面對面交流溝通,在申請人陳述本人意願和要求后,行政方予以解答並提出原則意見,工會主席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協調,職工代表現場參與商討,在取得一致意見的基礎上形成合同文本,雙方簽字並履行相關程序后生效。

阜寧澳洋科技公司是全縣推行“微協商”的試點,也是特殊崗位較多的企業之一。今年以來,公司工會針對專業技術等人員的工資標准先后組織23次“微協商”,依據個體技術含量和貢獻業績確定相應的工資標准,使專業技術人員的工資大幅度增長,90%以上科技人員年薪達10萬元以上。

據了解,今年阜寧縣已有268個企業推行這一模式,惠及萬余特殊崗位職工,受到職工普遍點贊。阜寧協鑫光伏科技公司、江勞榮威娛樂用品公司等企業的協商見面率、一次成功率均達100%,所涉人員工資都有一定幅度增長。(記者王偉 通訊員王立軍 周永祥)

(責編:孫爽、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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