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中國工會新聞>>各地工會及產業工會

企業拖欠數月工資,職工投訴到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會幫扶中心,請工會幫助維權——

工會費心調解,9名職工訴求獲解決

2018年08月14日08:22  來源:《工人日報》

“我們拿到拖欠的工資了。謝謝您!”日前,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會幫扶中心的工作人員李艷飛接到工人李師傅的電話。這位李師傅和他的10位工友曾在今年3月到幫扶中心投訴被企業拖欠工資。

經過幫扶中心多次調解,李師傅等9名工人和企業簽訂了調解協議。目前,工人們不僅拿到了拖欠工資,還拿到了經濟補償金。

工人投訴老板不發工資

3月5日,十幾名工人來到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會的幫扶中心投訴:“我們公司總是拖欠工資,老說沒錢,經常壓三五個月才給。現在,工資又拖了好幾個月,請工會幫助我們要回欠薪。”

“工會一定幫助你們!”李艷飛了解情況后,趕緊把工人們帶到會議室,請他們詳細說明情況。

原來,這十幾名工人來自一家醫療器械技術公司。據稱,企業從去年因資金鏈斷裂造成現金流緊張,職工工資總是不能按時發放,造成職工生活困難。

當天,幫扶中心將這件事登記在案。

企業資金困難暫時發不出工資

3月6日,幫扶中心工作人員致電涉案企業的人力資源部詢問情況。

“我們這就去工會說明情況。”企業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沒過多久就來到幫扶中心。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企業拖欠工人工資是事實。“企業不是不想給,但去年融資不太順利,資金鏈斷了。現在企業生產的大型醫療器械還在銷售中,賣出去一台就有幾千萬元的回款。請工會跟職工說明情況,再等等!”

李艷飛說,開發區工會了解到這家企業有100多名工人,一直正常經營。因此工會催促企業抓緊想辦法給工人發工資。

“職工維權期間不算曠工”

聽說幫扶中心找到了公司,而且公司還承諾發工資了。來咨詢的工人每天一趟地往幫扶中心跑。經常,李艷飛來上班的時候發現已經有工人在門口等了。

看到工人們這樣著急,李艷飛也著急,要求公司盡快派人來和工人協商解決工資問題。李艷飛特別提醒企業:“工人們來幫扶中心討說法,是因為你們沒發工資錯在先。他們來這裡咨詢協商的時間,不能按曠工計算。”

工人們聽完這話也有了底氣。不過,他們又提出了新的疑問。

“我們不想在公司干了,如果提出辭職,還能有經濟補償金嗎?”工人們問。

李艷飛說,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於這個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工人們說:“要是這樣,那個經濟補償的錢,我們也要!”

9名工人簽訂調解協議

3月9日,公司人力資源總監來到幫扶中心。為了避免雙方發生爭執,幫扶中心安排企業行政方和員工分別在兩個會議室,由調解員分別跟他們談話。

聽說工人們要辭職,還要經濟補償金,企業人力資源總監說:“企業肯定會發工資,但要幾個月后,要等貨款收回。至於辭職職工提出的補償金要求,企業眼下還是解決不了。”

在另一間會議室,職工們的態度很明確:“工資得要,補償金也得要。”

雙方都有自己的道理,工會調解員來回調解了9個小時。

當天,雙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過了3天,即3月12日,雙方再次來到幫扶中心。

這一次,企業做出讓步,同意在半年內全額給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現場有9名職工與企業簽訂了調解協議。

此后,幫扶中心工作人員又協助雙方到仲裁委,將調解協議置換為由仲裁委出具的有法律效力的勞動仲裁調解書。“勞動仲裁調解書簽訂以后,隻要送達雙方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如果企業不能按照協議書履行義務,職工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近日,本報記者了解到,工人們陸續收到企業發放的欠薪和經濟補償金。(記者 郭強 通訊員 李婧)

(責編:皮博、閆妍)

全總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