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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8部門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機制

鄉街綜治中心普遍設立爭議調解窗口

2018年08月15日08:14  來源:《工人日報》

日前,山東省總工會、省人社廳、省高院、省司法廳等8部門聯合下發通知,制訂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完善多元處理機制實施方案》。該《方案》提出,健全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協商解決、完善專業性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等5項工作機制。

5項工作機制包括,在鄉鎮(街道)綜治中心普遍設立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窗口。300人以上大中型企業普遍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健全勞動人事爭議特邀調解制度,鼓勵和支持調解組織在訴訟服務中心等部門設立調解工作室。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調解,在爭議案件多發高發地區,可在調解組織設立派駐仲裁庭。探索推行網上預立案系統,確保2020年底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結案率達到90%以上。每個鄉鎮(街道)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至少配備一名專職調解員,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要配備一定數量的專兼職調解員,並按相應的比例配備仲裁辦案輔助人員,調解員每年應接受不少於30課時的業務培訓,仲裁員每年應接受不少於40課時的脫產培訓。建立在線服務平台,確保2018年底前,仲裁線上辦案率達到90%以上。

此外,該《方案》要求切實改善調解仲裁服務條件,統一調解組織標識、名稱、工作職責、工作程序和調解員行為規范,並依法保証調解仲裁經費需要。(記者叢民)

(責編:皮博、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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