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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工會4天化解一起多年勞動糾紛

成立委托代理小組,多次走訪協調促成一致協議

2018年08月31日09:07  來源:《工人日報》

記者日前從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職工維權服務中心獲悉,該中心接到曾為某銀行職工劉娜(化名)的法律援助申請后,從介入到化解矛盾僅用4天時間,就讓這起困擾用人單位和職工多年的勞動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據了解,2010年,劉娜大學畢業后加入內蒙古某銀行,並與該行總行簽訂3年期勞動合同。2012年,由於工作壓力大等原因,劉娜被確診為焦慮性抑郁症,經過治療病情好轉后回到工作崗位。但在接下來的幾年裡,劉娜的抑郁症多次復發,並最終導致與單位的“分手”。

在劉娜病假期間,單位按照規章為其發放基礎工資,這引起她的不滿。此外,2016年9月,正值劉娜與單位續簽勞動合同之際,本應簽訂3年期勞動合同,卻被單位要求隻簽1年,原因是她在過去的幾年間累計請假18個月,未能履行員工職責。盡管劉娜一再証明自己是因病無法履職,但單位並不認可這種說法。

從此,劉娜開始頻繁找相關部門反映問題表達訴求。為安撫劉娜,該銀行分行行長來到劉娜家中當面致歉,邀請她返崗工作,並承諾重新簽訂3年期勞動合同,一切福利待遇照舊。但此時的劉娜對單位已不信任。雙方無法達成一致。

2017年9月19日,該銀行分行向當地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遞交了仲裁申請書,申請與劉娜終止勞動關系。同年12月28日,仲裁委員會做出終止雙方勞動關系的仲裁決定。

2018年3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職工維權服務中心接到劉娜的法律援助申請。該中心負責人認為該案在處理程序中存在問題,如能妥善解決將有助於緩解劉娜消沉的情緒。於是,當天便成立委托代理小組著手處理此案。小組成員多次走訪該行總行、分行、劉娜及其家庭、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才交流中心等地,最終於3月29日成功促成劉娜與單位的一致協議:雙方終止勞動關系,單位將劉娜的人事檔案轉移至當地人才交流中心保管等,並於5個工作日內向劉娜一次性支付各種款項23萬元。(記者李玉波 通訊員高智倩)

(責編:實習生、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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