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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常態化經審監督體系初步形成,五年來,全總經審會每年對本級經費和全國工會資產監督管理情況進行審查監督,並對三十六個省級工會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

經審全覆蓋為工會經濟活動把好關

2018年10月08日08:20  來源:《工人日報》

“全總經審會每年對全總本級經費和全國工會資產監督管理情況進行審查監督﹔對全總直屬企事業單位每年必審﹔先后對36個省級工會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從2016年起,對與全總有經費撥繳關系的15個在京中央企業工會開展了財務收支審計工作……”這是一組全國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提交的五年工作成績單,展現了工會建立常態化經審監督體系,扎實推進內部審計監督全覆蓋,發揮經審組織保障監督作用所取得的成效。

中國工會十六大以來,工會經審工作的大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黨中央持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出台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嚴厲整治“四風”。全總對加強工會經費審查審計監督,進一步扎緊制度籠子,嚴防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出現黑洞漏洞提出嚴格要求。5年來,工會組織注重構建並初步形成了常態化經審監督體系,服務工會工作全局力度不斷增強。

——聚焦主責主業,把好審計關口,保障工會經費資產安全完整效益,促進工會經濟活動規范有序運行,推進工會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包括認真開展工會經費預決算審查監督,嚴把“預算關”﹔不斷深化對工會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和所屬企事業單位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促進經費使用提質增效﹔加大對重大政策落實、重大項目落地、重點資金保障、重要崗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等領域的審計力度﹔加大對幫扶、送溫暖等專項資金,“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津補貼發放、集中採購等方面的審計力度。

——強化機制建設,以國家審計為指導、以工會經審組織為主體、以社會審計為補充、以職工會員監督為基礎的常態化經審監督體系初步形成。5年來,工會內部審計的覆蓋面和監督力度不斷加大,全總經審會對本級和直屬企事業單位做到每年必審,對省級工會做到“五年審一次,一次審兩年”,不少省市工會經審會普遍實現了對下審計年度全覆蓋。據統計,全國縣以上工會有2407家開展了本級審計工作,有2011家開展了下審一級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各級工會不斷加大職工會員監督力度,充分發揮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執委會、全委會的監督作用,健全完善工會經審工作向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執委會、全委會報告制度,基層工會積極探索推進財務公開,切實保障職工會員民主監督權利。為強化審查審計監督效果,各級工會經審會還建立健全了審計回訪、審計整改監督等制度,督促和幫助落實整改意見。

——注重建章立制,常態化經審監督工作體系日臻完善。全總制定印發了《關於加強工會財務管理、資產監督管理和經費審查審計監督的意見》《工會預算審查監督辦法》《工會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辦法》《工會企業事業單位財務審計辦法》《工會建設項目審計辦法》《在京中央企業工會財務收支審計暫行辦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指導各級工會結合實際完善組織建設、審查審計、整改督查和規范化建設。與此同時,各級工會經審組織普遍建立了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考核機制,並積極推行基層工會經審工作手冊、模板、台賬等管理方式,提升經審工作標准化規范化。

改革創新也是工會經審工作的關鍵詞。近年來,各級工會經審組織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參與工會審計工作,彌補力量不足,提高審計公信力。制定了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參與審計工作管理辦法,對社會中介機構選聘和使用、工作要求、考核與責任等方面做了嚴格規定。部分省、市、縣級及基層工會建立了特邀審計員隊伍,聘請專業水平高、業務素質強的人員參與工會審計工作,增強工會審計力量。(記者鄭莉)

(責編:皮博、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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