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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會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秘書處負責人就工會十七大通過的《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答記者問

2018年10月29日08:58  來源:《工人日報》

問:請您談談中國工會十七大修改工會章程的重要意義?

答:《中國工會章程》是中國工會組織的規章性文件和處理中國工會內部事務的基本准則。中國工會十六大以來,各級工會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把握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斗的工人運動時代主題,忠誠黨的事業、竭誠服務職工,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進入新時代,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積極適應新時代新任務,適應職工群眾需求的新變化新要求,對現行的《中國工會章程》進行適當修改,有利於更好地發揮工會章程的規范和指導作用,開創新時代工會工作新局面。

做好《中國工會章程》修改工作,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重要論述的重大舉措﹔是始終堅持黨對工會工作的領導,保持工會工作的正確政治方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的內在要求﹔是保持和增強工會組織和工會工作的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把工會組織建設得更加充滿活力、更加堅強有力,團結引導職工群眾聽黨話、跟黨走的現實需要,對於工會組織牢牢把握我國工人運動時代主題,團結動員廣大職工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貢獻具有重要意義。

問:這次章程修改工作把握的總體要求和原則是什麼?

答:此次工會章程修改把握以下總體要求: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重要論述,貫徹落實中央黨的群團工作會議精神,充分體現黨的十九大確立的重大理論觀點、重大戰略思想和實踐成果,充分體現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重要要求,充分體現中國工會十六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工會工作和工會改革取得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成果,努力為加強工會組織建設、深入創新發展,開創新時代工會工作新局面提供科學有力的遵循和指導。

具體把握了以下原則:一是突出政治性。根據黨的十九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持黨對工會工作的領導,確保正確政治方向。二是體現權威性。依據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有關規定,保持工會章程作為中國工會規章性文件和處理內部事務基本准則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三是注重群眾性。深入調研論証,廣泛征求意見,充分發揚民主,集中全會智慧,尊重基層首創精神,反映基層工會和職工群眾創造的新鮮經驗。四是把握規律性。著眼新時代賦予工會組織和工會工作的新任務新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改革創新,力求把工會工作的規律性特點和前瞻性要求體現到工會章程中。五是保持穩定性。本著可改可不改的不改,需要改的准確改好,不作大的修改的原則,對在工會工作實踐中已經成熟的工作、制度等內容作適當增加,保持工會章程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問:請您談談這次章程修改工作有什麼特點?

答: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集中全會智慧、突出改革創新,是這次章程修改工作的鮮明特點。

堅持黨的領導是做好章程修改工作的首要政治要求。在章程修改過程中,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重要論述,貫徹落實中央黨的群團工作會議精神,按照黨章、憲法修改的精神對工會章程進行適當修改,堅持政治方向,把握正確原則,確保將黨的意志和主張貫徹落實到章程修改工作中。

黨中央高度重視《中國工會章程》修改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王滬寧主持召開中央書記處辦公會議,專題聽取工作匯報,對如何籌備好中國工會十七大特別是修改好工會章程提出明確要求。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華全國總工會主席王東明的高度重視和領導下,在全總黨組書記、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李玉賦的直接帶領下,全總黨組、書記處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書記處的重要指示精神,專門成立《中國工會章程》修改小組,並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部署,對修改工作和修改內容提出了明確要求,保証了章程修改工作的正確方向。

章程修改工作啟動后,全總《中國工會章程》修改小組分赴各省(區、市)開展專題調研,召開各層各類工會干部和一線職工群眾參加的座談會,廣泛深入征求意見建議。各省級工會高度重視,組織專門力量,研究征集修改意見。同時,專門征求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有關單位的意見建議。根據各方面反饋的意見和建議,對章程修正案進行了認真修改完善。經全總十六屆十八次主席團會、九次執委會審議同意,形成了提交中國工會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的章程修正案。中國工會十七大期間,全體代表對章程修正案進行認真討論和審議,提出一些修改意見。全總《中國工會章程》修改小組綜合這些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10月26日,大會全體會議一致通過《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

問:章程修正案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確立為中國工會指導思想的重大意義?

答:黨的十九大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實現了黨的指導思想的又一次與時俱進。在這次章程修改征求意見過程中,各級工會組織和廣大會員一致建議,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工會章程,作為中國工會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章程修正案採納了這項建議,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與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一道,確立為中國工會的指導思想。作這樣的修改,是中國工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根本舉措,是中國工會堅持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確保工會工作正確政治方向的政治要求,是中國工會積極適應新時代賦予工會組織和工會工作新任務新要求,開創新時代工會工作新局面的基本遵循和科學指針,充分反映了工會干部和廣大職工群眾的熱切期盼和共同心聲。同時,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在第四條會員的義務和第三十二條工會干部的基本任務中,增寫了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內容。

問:章程修正案對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重要論述作了哪些充實?

答: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重要論述,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時代工運事業和工會工作創新發展的理論指導和行動指南。章程修正案在總則部分增寫了工人階級“是中國共產黨最堅實最可靠的階級基礎”,鮮明強調中國工會“堅持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承擔團結引導職工群眾聽黨話、跟黨走的政治責任”,中國工會“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工會的基本職責增寫“竭誠服務職工群眾”的內容,提出中國工會“把握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斗的工人運動時代主題”“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等,明確中國工會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的具體內容。這些修改,有利於各級工會深刻領會和切實踐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重要論述,立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方位、社會主要矛盾的新變化、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的新格局、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階段,把握工會組織新使命、新目標、新要求,在工會各項工作中全面體現、全面落實,形成新的生動實踐。

問:章程修正案對工會堅持黨的領導作了哪些強調?

答:在此次章程修改征求意見過程中,廣大會員和工會干部一致認為,應在章程中更鮮明體現“堅持黨的領導”這一根本政治原則。章程修正案採納這條建議,在總則第三自然段后增寫了一個自然段,明確中國工會堅持的政治原則和承擔的政治責任,表述為:中國工會堅持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承擔團結引導職工群眾聽黨話、跟黨走的政治責任,鞏固和擴大黨執政的階級基礎和群眾基礎。作這樣的修改,有利於進一步突顯中國工會的政治性,提升開展工作的政治站位,強化履行職責的政治責任,樹立衡量工作的政治標准,更好地履行黨中央交給工會的政治任務,更好地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工會工作的各方面全過程。

問:章程修正案對中國工會落實黨的建設總要求作了哪些強調?

答:為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加強工會系統黨的建設,章程修正案在總則最后專門增寫一個有關自然段。增寫這一自然段,對於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加強黨的建設總要求,加強工會系統黨的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是保持和增強工會組織和工會工作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的重要舉措,為推進工會工作創新發展、開創新時代工會工作新局面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証,有利於各級工會認真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從嚴從實加強工會系統黨的各項建設,全面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推動工會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把全總機關和各級工會黨組織建設得更加充滿活力、更加堅強有力。

問:章程修正案對中國工會的基本職責作了如何修改?

答: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重要論述,體現中國工會十六大以來在加強維權服務方面取得的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實踐創新成果,章程修正案在中國工會的基本職責中增寫了“竭誠服務職工群眾”。

著眼新時代新任務新需求,把中國工會的基本職責修改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同時,明確了中國工會以忠誠黨的事業、竭誠服務職工為己任,是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大舉措,是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時代需要,是推進新時代黨的工運事業和工會工作創新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作這樣的修改,有利於各級工會組織進一步樹立以職工為中心的鮮明工作導向,增強擔當作為,把工作重心放在廣大職工身上,構建聯系廣泛、服務職工的工作體系,拓寬服務職工領域,通過扎實的維權幫扶和保障服務,真心實意為職工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有利於各級工會組織適應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順應職工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積極主動研究解決職工群眾在勞動經濟、精神文化、民主法治、公平公正、安全健康衛生等方面的多樣化需求,使職工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提升。

問:章程修正案對工會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調整充實了哪些新的內容?

答:章程修正案根據黨的十九大確立的重大理論觀點、重大戰略思想和實踐成果,對總則部分有關內容進行了充實和完善。一是在總則第三自然段,將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修改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在總則原第五自然段中,增寫按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的內容。在總則原第十三自然段將推動形成公正合理、民主和諧的國際工運新秩序修改為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增進我國工人階級同各國工人階級的友誼,增寫在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中發揮作用等內容。作這樣的修改,有利於工會更好地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開創新時代工會工作新局面。二是根據黨中央關於加強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的部署,在總則原第五自然段中,增寫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高技術技能素質,推進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的內容。作這些修改,有利於工會更好地承擔起推進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的職責任務,積極動員引導廣大職工群眾發揚工人階級偉大品格,推動改革方案落地見效,加快建設高素質產業工人隊伍。三是在總則原第六自然段中,增寫維護工人階級和工會組織的團結統一的內容。作這樣的修改,有利於工會更好地發揮在創新社會治理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在完善社會治理體制與提高社會治理水平中發揮工會的優勢和作用。

問:章程修正案對中國工會加強自身建設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章程修正案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黨的群團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和關於群團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體現工會改革取得的創新成果,將相關內容充實進總則有關自然段。一是在總則第三自然段增寫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的內容。二是在總則原第十自然段明確黨中央關於群團組織改革的目標和功能定位,增寫構建聯系廣泛、服務職工的工作體系,增強團結教育、維護權益、服務職工的功能的內容。作這些充實,有利於工會改革始終沿著正確的方向深入推進。三是根據各級工會推進基層工會改革創新的實踐經驗和創新成果,增寫著力擴大覆蓋面、增強代表性,著力強化服務意識、提高維權能力,著力加強隊伍建設、提升保障水平的內容,明確堅持服務職工群眾的工作生命線,鮮明提出增強基層工會的吸引力凝聚力戰斗力,把工會組織建設得更加充滿活力、更加堅強有力的目標和方向。作這些增寫,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基層工會建設“三個著力”重要指示精神的具體舉措,有利於更好地適應勞動關系領域發展新形勢,切實履行工會職責,樹立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堅持落實到基層、落實靠基層的理念,持續加強基層工會建設,推進新時代基層工會工作創新發展。

問:章程修正案對工會會員方面作出了哪些調整充實?

答:為更好體現新時代對會員提出的新要求,結合各級工會工作實踐,章程修正案對工會會員部分內容進行了調整和充實。一是根據各級工會在服務職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等方面所作的積極努力和創新實踐,在第三條會員權利第五項工會提供的服務中增寫互助保障的內容。二是在第四條會員義務中增寫立足本職崗位建功立業,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內容,並將維護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修改為恪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

問:章程修正案對工會的組織制度作出了哪些調整?

答:為加強上級工會對下級工會的領導和服務,章程修正案在第九條第六項中,增寫工會各級領導機關加強對下級組織的領導和服務的內容,並強調下級組織應及時向上級組織請示報告工作。作這樣的修改,有利於更好地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更好地維護工會組織團結統一。

問:章程修正案對工會的地方組織建設作出了哪些修改?

答:根據工會地方組織建設工作的實踐,回應基層呼聲,章程修正案在第二十二條第三款中,將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總工會可在區建立區一級工會組織或者設派出代表機關,修改為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總工會在區一級建立總工會。作這樣的修改,有利於規范區一級工會的組織形式,健全完善工會組織體系。

問:章程修正案對工會的基層組織建設及發揮作用充實了哪些內容?

答:章程修正案著眼增強吸引力凝聚力戰斗力,充分發揮基層工會作用,對加強基層工會組織建設提出明確要求,增寫從實際出發,建立區域性、行業性工會聯合會,推進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工會組織建設的內容。對工會基層委員會基本任務進行充實完善,在第二十八條中增寫在公司制企業落實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組織職工開展技能培訓,培育工匠人才,加強對職工的政治引領和思想教育,開展法治宣傳教育,重視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推動落實職工福利待遇的內容。同時,根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有關規定,將第二十八條第六項中勞動安全衛生修改為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將參與勞動安全衛生事故的調查處理修改為參與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問:章程修正案對工會干部隊伍建設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根據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好干部標准,著眼建設忠誠干淨擔當的高素質工會干部隊伍,對照黨章對黨的干部一章的修改,章程修正案對工會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第三十二條增寫學習政治、歷史、文化、科技等知識的內容,強調要提高政治能力,增強群眾工作本領,增寫信念堅定、敢於擔當,增強群眾意識和群眾感情的內容。在第三十三條,將重視培養和選拔青年干部、婦女干部修改為重視發現培養和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女干部。

問:章程修正案對工會經費和資產的管理使用作了哪些規定?

答:為嚴格規范各級工會經費和資產使用管理,章程修正案對工會經費和資產部分進行修改。一是為切實保障基層工會獨立使用管理工會經費的權利,將原第三十七條第三款具備社團法人資格的工會可以依法設立獨立經費賬戶修改為應當依法設立獨立經費賬戶。二是為嚴格工會資產監督管理,保証工會資產完整安全,將原第三十八條各級工會應當加強對工會資產的監督管理修改為各級工會依法依規加強對工會資產的監督、管理。三是充實經費審查監督體制的內容,在原第三十八條中增寫下審一級的內容。同時,進一步明確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職責,在第十三條中增寫經費審查委員會接受上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監督的內容。

問:章程修正案還調整和充實了哪些內容?

答:一是為充分體現工會改革過程中積極推行“互聯網+”工會普惠性服務的創新實踐,章程修正案在總則原第十自然段,增寫構建智慧工會的內容。二是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充分體現工會改革成果,突出和強化工會興辦的企業、事業服務基層、服務職工的功能,章程修正案在總則原第十一自然段,增寫堅持公益性、服務性的內容。三是在第三十六條工會經費的來源后增寫一條,明確工會經費的使用、管理和支出原則。

問:中國工會十七大對各級工會貫徹落實章程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明確要求,各級工會組織和廣大工會會員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更加自覺地學習章程、遵守章程、貫徹章程、維護章程,加強自身建設、履行使命擔當,凝心聚力、開拓進取,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斗!

問:請您介紹一下,對各級工會和廣大會員關於章程修改的意見和建議是怎麼處理的?

答:這次章程修改,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充分採納了廣大會員和工會干部對章程提出的修改意見和建議。有些意見和建議雖然章程修正案沒有採納,但主要精神已經體現在中國工會十七大報告中﹔有些意見和建議還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研究和探索﹔有些具體意見和建議,則將在其他工會內部規章制度中體現。

(責編:王楠、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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