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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財政部日前印發《關於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意見》

到2020年底力爭培訓新型學徒50萬人以上

2018年11月06日10:19  來源:《工人日報》

人社部、財政部日前印發《關於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意見》。《意見》提出,從今年起到2020年底,努力形成政府激勵推動、企業加大投入、培訓機構積極參與、勞動者踴躍參加的職業技能培訓新格局,力爭培訓50萬人以上企業新型學徒。學徒享受不低於最低工資標准的待遇,國家給與企業培訓補貼,每人每年補貼標准原則上不低於4000元。

《意見》明確企業新型學徒制要按照政府引導、企業為主、院校參與的原則,在企業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企業新型學徒制,進一步發揮企業主體作用,通過企校合作、工學交替方式,組織企業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等人員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培訓,促進企業技能人才培養,壯大發展產業工人隊伍。從今年起到2020年底,力爭培訓50萬人以上企業新型學徒。2021年起,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力爭年培訓學徒50萬人左右。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指出,要建立企校雙師聯合培養制度。企業應選拔優秀高技能人才擔任學徒的企業導師,培訓機構應為學徒安排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水平的指導教師。同時,學徒培養應實行彈性學制和學分制。結合企業生產和學徒工作生活實際,採取彈性學制,實行學分制管理,鼓勵和支持學徒利用業余時間分階段完成學業。

“同時還要健全企業對學徒培訓的投入機制。”這名負責人告訴記者,學徒在學習培訓期間,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工資,且工資不得低於企業所在地最低工資標准。承擔帶徒任務的企業導師享受導師帶徒津貼,津貼標准由企業確定,津貼由企業承擔。此外,要完善財政補貼政策。補貼標准由各省(區、市)人社部門會同省級財政部門確定,學徒每人每年的補貼標准原則上不低於4000元,並根據經濟發展、培訓成本、物價指數等情況逐步提高。

這位負責人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公共財政保障,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尊重技能人才、重視支持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記者李丹青)

(責編:王楠、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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