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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質效評估制度測評職工滿意度

2018年12月06日09:01  來源:《工人日報》

近年來,四川省總工會探索完善集體協商質效評估制度機制,突出把職工知曉度、參與度和滿意度作為集體協商質效評估的核心要素,切實發揮質效評估在推進集體協商提質增效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大力整合資源,凝聚集體協商質效評估工作合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先后出台《關於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實施意見》《四川省創新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等涉及深化集體協商質效評估工作的指導文件。同時,加強勞動關系三方協作,協調解決集體協商質效評估體系建設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此外,省總把集體協商質效評估納入每年度工會工作目標考核,並發揮專兼職集體協商指導員作用,將指導服務企業開展集體協商質效評估納入年度工作績效考核指標,作為聘任管理的重要依據。

二是著力創新舉措,推動集體協商質效評估落地落實。省總在內江市組織開展了全省集體協商質效評估試點,省、市總工會共同制定並以地方標准形式出台了《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等級評價體系標准》。通過依法制定28項考評指標內容,積極豐富完善集體協商質效評估的內涵與外延,組織開展八輪集體協商質效評估等方式,推動實現集體協商質效評估在內江的全覆蓋。隨后,省總在總結推廣內江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制定出台了《四川省工資集體協商質效評估標准》,從七個方面,細化42項評估指標,在全省范圍內廣泛推行集體協商質效評估制度。截至2018年6月,全省參與集體協商質效評估的企業、行業(區域)達到2.35萬個。

三是健全長效機制,促進集體協商質效評估常抓不懈。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聯合制發了《四川省集體協商操作規程(試行)》,明確將質效評估作為集體協商的必要程序和剛性環節﹔強化監督制約,省總會同人社、工商等六部門聯合制發《關於加強企事業單位工會組織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設監督工作的通知》,對不依法開展集體協商、集體協商質效評估結果不達標的單位,通過“兩書一公告”制度督促其限期整改,切實加大集體協商質效評估的監督制約力度。(四川省總工會)

(責編:王楠、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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