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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願談”“不善談”到“願意談”“主動談”,南通工會引導企業追求高質量協商——

讓職工都有個好“薪情”

2018年12月11日08:26  來源:《工人日報》

“今年我們又加薪了,而且加薪幅度超過了9%。”拿到11月的工資條,入職不到一年的江蘇省南通雙弘紡織公司四川籍職工周超很開心。雙弘公司工會主席王瑞根介紹說,這主要得益於南通市總工會不斷推出的工資集體協商創新舉措。

從“不願談”“不善談”到“願意談”“主動談”。幾年來,南通職工的“薪情”一直看好。

南通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總工會主席葛玉琴說:“要想讓工資協商工作提質增效、惠及民生,工會組織必須與黨政同頻共振,利用資源,創新載體,漸進引導企業追求高質量協商,最終讓企業得發展、職工得實惠。”

“一函六書”為談工資“撐腰”

“我們已經按國家規定給職工發了工資,企業還要長期發展,協商工資是對企業不放心、不信任”“企業是我的,職工工資給多給少我說了算,用不著協商,也沒必要協商”……時間回到10多年前的南通,像這樣認識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不在少數。

為此,南通市總於2006年初推出以特別提示函、要約書、回復書、整改建議書、限期改正指令書、工資審查意見書、履約報告書為主要內容的“一函六書”制度,並先行在60多家市直企業試點。

其中,“一函”針對未建立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而設計,具有友善勸導功能﹔“六書”根據協商推進的難易程度而設計,相互之間具有遞進互補特征。

某鋼制品公司產銷兩旺,但員工工資遠低於政府發布的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為此,公司工會曾兩次向企業行政方提出工資協商要求,均遭拒絕。於是,公司工會將情況向上級工會反映報告。該企業所在的港閘區總工會隨即啟動相關程序,要求該公司15日內完成整改。區人社部門也聯動介入責令其改正。一個星期不到,該公司行政回復同意按期開展工資協商,職工的利益訴求得到保障。

12年來,南通市已對不能正常開展協商的企業下發特別提示函11萬份、整改建議書730份、限期整改指令書132份,推動了一批“老大難”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建制。

想要申報先進,先讓協商“摘星”

為促進企業持續、規范、高質量地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並引導和激發職工積極參與、進行監督,南通市總從2014年起在50人以上建會企業中組織開展了“工資協商星級企業”創建活動,同時將工資協商星級企業作為先進申報的前置條件,實行“一票否決”。

南通市總規定,凡未獲得由鄉鎮(街道)命名的工資協商一星級企業,不得參與縣級合格職工之家、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職代會制度規范化建設先進單位的評選,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參與縣級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的評選﹔未獲得由縣級命名的工資協商二星級企業,不得作為市級勞動保障守法誠信企業、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模范職工之家等榮譽的候選單位,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作為市級勞動模范、優秀企業家等榮譽的候選人﹔未獲得由市級命名的工資協商三星級企業,不得作為省級以上勞動保障守法誠信企業、模范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模范職工之家等申報。

一家繅絲企業曾於2015年獲評縣級工資協商二星級企業。在企業公示申報上一級榮譽時,職工反映,申報條件中“足額繳納養老保險”企業並未如實履責。

在上級工會介入下,公司行政方主動與職工方就養老保險繳費基數進行了協商,最終達成了按照應發數計繳的共識,公司每月增繳養老保險費近200萬元。

小微企業來了協商指導員

近年來,小微企業“小而散”的布局特點帶來的工資集體協商建制“盲區”,成為基層工會的普遍“煩惱”。“組織專業隊伍做專業的事”,南通市總決定組建協商指導員隊伍。

通過選拔和培訓,先期在每個鄉鎮(街道)各配備了1∼2名由勞資干部、工會干部組成的集體協商指導員,共114名,負責轄區內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協商指導工作。

“依法推動企業普遍建立工會組織、普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南通市總於2011年成立了由3名集體協商專家和資深企業工會主席組成的集體協商督導組,面向全市各類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服務和經常性督導活動﹔2014年在市轄4區通過招聘或選聘方式陸續聘用了11名專職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督查和指導市區街道及所屬企業集體協商工作﹔2017年又按照“有辦公場所、有辦公標識、有辦公設施、有經費保障、有規章制度、有台賬資料”和“人員到位、職責清晰、功能明確、設施完善、運行規范、活動正常、作用明顯”的要求,在9個縣(市、區)和小微企業集中地普遍建立了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工作室。

為保障協商指導員在崗、在行、在狀態,該市、縣(市、區)工會與協商指導員簽訂了工作合同,同時還設立了工資集體協商專項工作經費,全額承擔協商指導員的工作補貼。5年多來,市總已累計撥付100多萬元專項工作經費。(記者 王偉 特約記者 王君東 通訊員 陸衛彬)

(責編:王楠、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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