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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主業主責 源頭推動 統籌管理 資金保障

福建工會多措並舉推進工人文化宮建設

每年開展群眾性活動上萬場,參與活動職工達上百萬人

2019年04月08日08:46  來源:《工人日報》

向農民工送文化、“新福州人”“新廈門人”集體婚禮、職工體育節……在福建,全省工人文化宮每年開展群眾性活動上萬場,參與活動的職工每年上百萬人,被譽為“不賣票的公園”。記者了解到,近年來,福建省總工會堅持公益定位,注重源頭推動,加強統籌管理,建立財政保障機制,多措並舉推進工人文化宮建設,實現了社會效益、經濟效益並舉雙贏。

源頭推動,將工人文化宮建設納入政府規劃。做好工人文化宮的建設與管理,成為2016年福建省政府與工會聯席會議的議題之一。會后,對於會議議定的“實施工人文化宮建設五年規劃”事項,福建省政府辦公廳、省財政廳、省總工會聯合,堅持一季度一督查,要求各地按時上報工作進度。2017年4月,福建省總工會印發《2017-2021年福建省工人文化宮建設規劃》,部署對全省市、縣(區)工會無場所或場所不能使用的工人文化宮進行改建、擴建或新建。

聚焦主業主責,回歸公益性和服務性。2017年5月,福建省總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工會資產出租管理辦法》,指導各級工會加強和規范工會資產出租管理行為,扭轉偏離公益性的房產出租,引導市縣工會圍繞職工需求,細化方案對清理整改任務領導機制、工作內容、方法步驟、解決措施等提出具體要求,徹底扭轉了原先省縣級一半以上文化宮(俱樂部)“無場地、無活動”的局面。

同時,還爭取財政支持,建立多渠道資金保障機制。2018年4月,福建省總與省財政廳聯合制定下發《市縣工會工人文化宮陣地建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提出工人文化宮以地方政府投入為主、上級補助為輔的建設原則,即工人文化宮陣地建設應當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投資計劃,省總工會對市縣兩級工人文化宮建設給予補助。《辦法》同時提出了資金管理規則,即省對市縣(區)補助金額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總投資額的30%以內,其中,設區市級項目(含平潭綜合實驗區)由省總工會資金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1500萬元﹔縣區級項目由省總工會和省級財政以獎代補資金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900萬元。

截至2018年底,福建省總工會已補助市縣工會文化宮建設資金9180萬元,省財政廳2018年首次以獎代補800萬元。全省46家工人文化宮,已正常開展職工文體活動的有24家﹔完成或正在恢復重建的有14家﹔已全部收回出租房屋進行維修改造的有3家﹔剩余大部分市縣區都在積極尋求當地黨政支持,爭取恢復重建。

“各級工會要強化工人文化宮的建設和管理,堅持工人文化宮的公益屬性,充分發揮工人文化宮服務職工的重要作用。”福建省總工會黨組書記、副主席丁文清表示,各級工會將根據工人文化宮建設五年規劃,有效推進工人文化宮的改建、擴建和新建,實現公益性服務性作用與工會資產保值增值的統一,力爭2021年全面完成工人文化宮建設任務。(記者於靈歌)

(責編:田少星、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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