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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遙遙無期的工傷賠付,在工會的促進下駛入快車道

廣州:三方聯調勞動爭議創造維權“加速度”

一年多來,三方聯調機制調解勞動爭議案件近3000宗,成功率達六成

2019年05月05日09:50  來源:工人日報

體現當事人真實意志的調解協議書一般都能自覺履行——這是廣州市三方聯調中心在調解勞動爭議案件實踐中得出的結論。截至今年4月底,廣州市總工會積極探索的三方聯調勞動爭議調解成功率達六成。

來自湖南的農民工袁某2017年5月入職廣州某公司,當年7月工作時不慎被電鋸鋸傷右手手指,當地人社局認定為工傷。但該公司不但不認可工傷等級的認定結果,還堅決拒絕支付工傷待遇。袁某為此多次與公司、包工頭商討賠付事項,但沒有絲毫進展。

經申請,廣州市總委派法援律師開展工作,積極溝通。最終這家公司分兩期向袁某支付補償18萬元。袁某5個月都催討無果,但在三方聯調機制下,隻用了5個小時就達成了調解。

原本遙遙無期的工傷賠付,在工會的促進下駛入快車道,這是廣州三方聯調勞動爭議的成功案例之一。

2017年11月,廣州市總工會、市人社局、市企聯和市工商聯聯合成立廣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三方聯合調解中心。“目的是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完善政府、工會、企業共同參與的協商協調機制,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精神,履行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的基本職責。”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總工會主席唐航浩說。

據介紹,三方聯調中心設在市、區兩級仲裁院。當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院即征求當事人的意見,若同意調解,便委托三方聯調中心進行調解。如調解成功,則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協議書,並經雙方當事人同意送仲裁機構置換調解書。仲裁機構出具的調解文書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如不執行,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若不同意調解,或調解不成功,案件則進入“一裁兩審”程序。

根據《廣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三方聯合調解中心工作方案》,廣州市各區三方聯合調解中心相繼挂牌成立,實現了市、區兩級全覆蓋。廣州市總委派近百名工會律師進入三方組建的調解員庫,提供法律咨詢、勞動爭議仲裁案件調解等法律服務﹔制定《廣州市工會法律服務律師團管理辦法》,全力保障三方聯調工作開展。

在具體運行中,廣州市總制定《三方聯調中心調解工作流程》《調解工作台賬》《三方聯調中心數據情況統計表》等,對各項工作流程進行規范,定期組織召開三方聯調工作會議,對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分析,研究規劃下階段工作,並逐項落實,保障聯調機制扎實有序運作。

一年多來,三方聯調機制高效快速化解了大量勞動糾紛,有力維護了和諧穩定勞動關系,進一步營造出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據統計,截至4月底,廣州市三方聯調中心調解勞動爭議案件近3000宗,調解成功率達60%,涉及職工4000余人,涉及金額8000余萬元。(特約通訊員 羅瑞雄 記者 葉小鐘 實習生 麥嘉宜 劉曉青)

(責編:倪運運、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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