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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法院與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聯合發布的白皮書顯示

上海虹口解除勞動合同超7成由單位提出

2019年07月09日08:59  來源:《工人日報》

本報訊(記者錢培堅)“因為‘炒魷魚’而引發的勞動爭議在審裁勞動爭議案件中佔比36.9%,其中逾七成為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合同。”上海虹口區法院與虹口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近日聯合發布的白皮書顯示,在該區涉訴用人單位中,民營企業佔比達87%。同時,訴訟請求復合化趨勢明顯。訴訟中用人單位因在制度健全、用工規范方面逐步完善,勝訴率相對較高。

據悉,涉解除、終止類勞動爭議案件佔總體勞動爭議案件比重較高,去年,虹口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結勞動爭議案件1741件,其中涉解除、終止類勞動爭議707件。虹口區法院審結勞動爭議案件575件,其中涉解除、終止類勞動爭議148件。

統計顯示,解除勞動關系的理由相對集中,43%是嚴重違紀,而這其中又有21%是曠工,其余理由包括不勝任工作、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等,甚至有8%的解除勞動合同無任何理由。而勞動者單方解除的糾紛佔比為12%,具體解除理由包括勞動者主動辭職、用人單位未足額支付或拖欠工資、未繳納社會保險費、未提供勞動條件等。

此外,去年虹口區法院審結的涉解除、終止類勞動爭議糾紛中,民營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受經營規模小、用工人數少及外來從業人員多等因素的制約,部分企業仍存在不規范用工現象,該類企業為節約成本,往往管理粗放,導致勞動爭議頻發。

那勞動糾紛中哪方勝訴率更高呢?虹口區仲裁委數據顯示,認定用人單位構成違法解除的比例為44%。虹口法院認定用人單位構成違法解除的佔比僅為29%,用人單位勝訴率較高。白皮書指出,一方面用人單位在制度健全、用工規范方面逐步完善﹔另一方面,勞動者在收集証據、理性主張訴求方面有所欠缺。

此外,在涉解除、終止類的勞動爭議案件中,涉誠信問題的案件佔據了一定的比例。這其中絕大部分是勞動者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比如學歷造假、提交虛假病假單等。因此,法院建議勞動行政部門、工會組織與行業協會等,在仲裁與法院訴訟案件等大數據的基礎上,聯手打造勞動關系雙方的信用評價體系,建立誠信用工和誠信就業檔案,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爭議記錄納入其中,作為勞動者擇業和用人單位招聘時的重要參考,以此督促企業依法用工、勞動者勤勉就業。

(責編:田少星、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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