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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意見確定“誰來幫”、明確“如何幫”、強調“幫到位”——

山西構建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長效機制

劉建林

2019年11月21日09:47  來源:《工人日報》

“精准扶貧,別落下城市困難職工。”山西工會多年來的堅持,迎來了更高層面的推動——

10月31日,山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全省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意味著該省構建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將迎來大格局。

從《意見》起草時,綜合25個省直部門(單位)的意見﹔到《意見》出台后,形成省直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的“2+9”工作體系,是山西省委、省政府對打贏全省脫貧攻堅戰和做好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高度重視,並相繼作出一系列部署安排的生動縮影。

《意見》立足於確保2020年之前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任務全面完成、著眼在2020年之后能夠長期鞏固,旨在構建常態化、長效化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機制。

工作步入“深水區”,城市困難職工“誰來幫”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脫貧攻堅和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提出一系列明確要求,也為工會組織開展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提供了強大動力。

在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和各項惠民舉措推進下,在該省各級工會的努力幫扶下,山西建檔困難職工從2016年底的24萬戶,減少到了目前的2.9萬戶。但這剩余的2.9萬戶,家庭困難程度較深,自我脫困能力較弱。

一直以來,山西省委、省政府對打贏全省脫貧攻堅戰和做好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高度重視,相繼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安排,省委書記駱惠寧和省委副書記、省長樓陽生專門就做好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提出明確要求,省委提出由省總牽頭起草具體意見。

山西省總工會對該省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進行了全面調查分析,通過學習借鑒多省經驗,召集部分市、縣、開發區、街道、社區、企業工會負責人,在太原、呂梁、晉城、運城等地召開座談會,先后3次征求25家省直相關單位(部門)意見,起草了向省委、省政府呈報的《關於建立全省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

10月31日,《關於建立全省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印發,強調省直各職能部門、各市縣政府要齊抓共管,以“2+9”工作體系構建長效化機制,確保城市困難職工同步邁入小康社會。

明確“如何幫”,著眼長期鞏固

困難職工幫扶工作經驗告訴工會人,解困脫困的關鍵在於,一個工作階段后的效果如何長期鞏固。

《意見》全面體現了“建立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長效機制”這一特點。

從指導思想看,《意見》提出,推動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要與政府救助政策有機銜接,建立健全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長效機制﹔從目標任務看,《意見》提出,構建“2+9”工作體系,通過精准幫扶,2020年前全部實現解困脫困,2020年之后能夠長期鞏固。

《意見》貫徹精准扶貧思想,強調要精准識別:一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二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1.5倍以內(含),但由於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員患病、子女上學、殘疾、單親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三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3倍以內(含),但因遭受意外,導致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或家庭人均月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3倍以外,但因遭受意外,家庭所有收入減去意外致困支出費用,導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准的城市職工家庭。以上三類職工,經基層工會申報,縣級及以上地方工會審核,納入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范圍。

《意見》還明確了退出標准,其中,脫困標准是城市困難職工經精准幫扶后,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連續6個月超過當地低保標准,家庭生活狀況脫離困境﹔解困標准是難以脫困的城市困難職工,經納入政府救助體系和工會幫扶后,家庭生活水平達到當地低保標准,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緩解。

特別是,《意見》綜合了該省25個省直部門(單位)的意見,明確了“如何幫”。

全面強化“幫到位”,強調創新破題

確保2020年底前城市困難職工全部脫困,並長期鞏固,如何才能“幫到位”?

《意見》主要借鑒了該省農村扶貧相關政策和其他省份已出台的相關文件,同時結合山西實際,增加了一些新的政策項目、提高了部分政策保障標准,並在長效機制的建立上實現了創新性突破。

首先,創新提出兩個載體。一是立足於“困難職工”的動態性存在的特點,由省總建立城市困難職工信息共享平台,將困難職工基本信息加載到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平台,與公安、人社、民政、房管、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基礎信息即時對接,實現職工社保、醫保、公積金、低保、房屋、私家車等信息共享。二是為城市困難職工定制發放晉工福卡,有效期為一年,由市、縣級工會逐年審核,便於城市困難職工獲取各部門、單位提供的幫扶服務。

其次,在實施就業創業服務機制、社會兜底保障機制、醫療幫扶機制、子女教育救助機制、住房保障機制、社會保險覆蓋機制、生活難題救助機制、扶志扶智機制、持續穩定收入保障機制等9條解困脫困政策措施中,既有一些具有山西特色的解困脫困政策措施,也借鑒部分省份已經出台的措施並進一步加大幫扶力度。主要體現在:一是醫療幫扶機制中,首次提出對於家中有需要陪護的城市困難職工可享受一定天數的帶薪護理假的舉措。二是社會保險覆蓋機制中,提出鼓勵企業建立年金的舉措。三是生活難題救助機制中,提出每戶每月100元水電氣等費用補貼和建立工會組織、工會干部建立“雙包”聯系制度等舉措。四是扶志扶智機制中,率先提出心理疏導關懷、評選自立自強家庭等舉措。五是持續穩定收入機制中,提出保障基本工資收入、動態調整工資收入、多種方式提高困難職工收入水平等舉措。

為強化“幫到位”,《意見》從加強組織領導、突出精准導向、強化責任落實、強化宣傳引導四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困難職工解困脫困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和脫貧攻堅工作大局,形成工作合力。各級地方工會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加強與各有關部門溝通協調。要把“精准”二字貫穿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全過程,做到“三個精准”,即精准識別、精准施策、精准退出,不斷提高解困脫困工作科學化水平。

《意見》的出台,是山西開展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以來,力量最強大、資源最豐富、措施最得力的舉措,也是“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為地方、為基層、為群眾服務的實打實舉措。在“誰來幫”“如何幫”“幫到位”上下足功夫,相信必將打開該省做好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的新局面,形成符合山西實際、因地制宜、覆蓋全省困難職工的解困脫困工作體系、長效機制。

(責編:程宏毅、劉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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