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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工會將進一步建強鄉鎮(街道)工會

重點突破鄉鎮(街道)工會建設瓶頸難點

鄭莉 王偉

2019年12月20日13:44  來源:《工人日報》

鄉鎮(街道)工會作為“小三級”工會的“橋頭堡”和區域聯動的樞紐,其組織建設和作用發揮十分關鍵。記者從12月18日在江蘇南京召開的全國加強鄉鎮(街道)工會建設現場經驗交流會上獲悉,全國工會將進一步建強做實鄉鎮(街道)工會,著力突破制約鄉鎮(街道)工會建設和發揮作用的障礙梗阻、瓶頸難點,打通聯系服務職工的“最后一公裡”。

鄉鎮是企業和職工集聚的前沿陣地,截至2019年6月,我國企業數量超過3600萬戶,其中絕大部分聚集在鄉鎮(街道),工會面臨復雜的工作環境。對此,全國總工會要求各級工會把加強鄉鎮(街道)工會建設作為夯實基層基礎的重要內容,持續推進鄉鎮(街道)工會建設取得新進展。

“缺人辦事”是基層工會反映最強烈的問題。全總要求各級工會積極爭取黨委領導、政府支持,堅持“專兼挂”相結合配強配齊鄉鎮(街道)工會工作力量。包括積極爭取鄉鎮(街道)工會主席按黨政同級副職配備,建立總工會的要設立專職主席(或副主席)和專職工會干事,加強社會化工會工作者隊伍建設,並大力培育工會積極分子和志願者隊伍,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工會工作。

針對“缺錢辦事”和“缺活動陣地”問題,全總將從對下補助經費中,安排專項資金用於鄉鎮(街道)工會的工作經費。同時,要求各級工會通過給予一定數量的專項經費、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社會經費支持等方式,確保經費足額用於服務工會工作和職工,並按照“會、站、家”一體化要求,統籌建好、用好、管好職工服務和活動陣地,優化提升功能。

按照全總部署,將實現鄉鎮(街道)工會區域內各類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普遍規范建立工會,依托鄉鎮(街道)、村(社區)工會和區域性、行業性工會聯合會,最廣泛地把流動分散的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等吸收到工會中來。特別是嚴格執行《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堅決糾正和防止將鄉鎮(街道)工會合並到其他組織或業務工作部門,或者撤銷鄉鎮(街道)工會組織的問題。

據了解,近年來,全總和各級工會高度注重鄉鎮(街道)工會建設。目前,已有24個省(區、市)的鄉鎮(街道)全部建立工會組織﹔全國已有社會化工會工作者3.78萬人。此外,各級工會積極推動鄉鎮(街道)—村(社區)—企業“小三級”工會建設,並探索實行“上代下”維權模式,依法破解基層工會不敢維權、難以維權問題。

(責編:田少星、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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