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強
2020年02月25日10:12 來源:《工人日報》
2月21日,《北京市總工會關於進一步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保障職工權益的若干措施》出台,以“進一步降低疫情對企業生產經營和職工權益的影響,為企業和職工排憂解難”。基層工會反映,《措施》為疫情防控期間工會更好開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撐。
據了解,《措施》共9條,包括支持復工復產企業防控疫情、幫扶疫情期間生活困難職工、全額返還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將新冠肺炎納入互助保障計劃、為職工和企業提供免費法律咨詢和調解服務、開展職工網上技能培訓、做好職工心理關愛服務、選樹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中的先進典型等。
《措施》提出,北京市總本級在已下撥1250萬元基礎上,再增加1000萬元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專項資金、1000萬元疫情期間困難職工慰問幫扶資金,對疫情期間面臨生活困難的職工開展慰問和幫扶,保障其基本生活。
《措施》要求各級工會經集體研究和民主決策,可以調整工會經費用於購買防護物資、慰問品的支出比例、具體標准和慰問形式,不受“購買節日慰問品全年支出總額一般不高於當年本級工會經費預算收入的50%”規定的限制。
為助力小微企業戰疫情、健康發展,《措施》提出,全額返還小微企業工會經費。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對已建立工會組織並依據《工會法》,足額繳納工會經費的小微企業定期全額返還其繳交的工會經費。
《措施》還提出,將新冠肺炎納入“非工傷意外傷害及家財損失綜合互助保障計劃”保障責任范疇,為職工會員本人及其未滿18周歲子女提供保險保障﹔工會要代表職工與企業就疫情期間的勞動合同、薪酬待遇、休息休假、勞動保護等事項,採取靈活方式開展協商,及時為職工和企業提供免費法律咨詢和調解服務﹔鼓勵各級工會開展職工網上技能培訓、技能比賽、崗位練兵,組織勞模工匠等開展網絡視頻直播教學,結合實際實施在職職工職業發展助推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