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中國工會新聞>>各地工會及產業工會>>地方工會報道>>吉林

吉林評選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先進

向疫情防控工作中貢獻突出的集體和個人傾斜

記者柳姍姍

2020年07月08日09:04  

近日,吉林省人社廳、省總工會、省企業聯合會/省企業家協會、省工商聯等部門聯合下發文件,決定在全省開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以此調動各級人社、工會、企業代表組織以及各類企業和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更好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推動振興發展。

根據文件規定,本次擬表彰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先進單位80個、先進個人60名,推薦評選對象和范圍主要是全省各類企業、工業園區以及各級協調勞動關系成員單位﹔全省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者,包括各類企業中從事人力資源、工會、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員,基層各街鎮鄉、社區從事勞動關系協調工作的人員,以及各級協調勞動關系成員單位的工作人員。

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先進單位(企業)應滿足以下條件:依法保障職工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社會保險權益,依法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和工作制度,職工技能培訓和企業文化建設成效明顯等。

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先進個人,應滿足從事本職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或累計5年以上,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在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等條件。

為確保活動標准和質量,推薦評選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基層推薦、逐級審核、集中考核、差額評選、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堅持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原則,特別是向疫情防控工作中穩定勞動關系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傾斜,同時統籌考慮非公有制企業和中小企業的比例。

來源:工人日報

(責編:宋美琪、程宏毅)

全總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