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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分散、靈活的用工方式,讓農民工容易找到工作的同時,也面臨著合法權益易被侵害的隱患……

【建筑市場勞務用工調查②】農民工需要怎樣的用工方式?

他們希望:勞務用工變成勞動用工,不再被欠薪,權益有保障

本報記者 劉旭

2020年09月18日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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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建筑市場分散、靈活的勞務用工方式,讓大批農民工找到了工作。同時,由於行業用工不規范,監管不足,致使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易被侵害。

農民工希望的是勞務用工變成勞動用工,可以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受了工傷有法律保護,不再被欠薪困擾。而隨著國家各項政策的陸續出台,建筑市場勞務用工正在逐漸規范,農民工的權益也得到了更多保障。

9月17日,41歲的黑龍江綏棱縣農民工許廣福來到遼寧省沈陽市許兄弟大廈,向一家勞務派遣公司咨詢簽訂合同的相關事宜。他之前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馬上就要到期了。包工頭劉濤跑路后,他不再通過勞務經紀人找工作,而是通過勞務公司派遣到建筑工地上干活。

提起劉濤,許廣福內心五味雜陳。18年前,是劉濤給了他一張到沈陽的車票,帶他走出林區,包吃包住,讓他邊干邊學,成了木工,有錢娶妻養家。4年前,還是劉濤,拖欠他和妻子6.8萬元工錢,消失至今。

《2019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顯示,我國現有建筑業農民工達5437萬人。這5000多萬農民工之前大多通過勞務經紀人在建筑工地上找到工作。他們對不規范的建筑市場勞務用工心情復雜:靈活的勞務用工方式讓他們能很快找到工作。與此同時,部分勞務用工方違規承接項目,將風險轉嫁給農民工並拖欠其工資,讓他們飽受欠薪困擾。那麼,農民工需要怎樣的用工方式?

勞務用工讓農民工出村找到活兒干,但會扣下部分工錢

劉濤是許廣福的入行師傅。2002年,23歲的許廣福在老家靠打零工賺錢。劉濤以前是村裡的木匠,帶著老鄉到沈陽打工,跟他一起出去打工的3個妹夫都賺到了錢。出名后,附近幾個村的人都找他介紹工作,劉濤就成了“劉頭兒”。他到每家都會掏出一個電話本、一個計算器,這邊打電話聯系項目工地派活兒,那邊跟農民工算好工錢。那年,許廣福的父親突發腦梗,家中斷了收入,他托人找到劉濤。

剛到沈陽工地上,他給劉濤打下手,每月賺400元。過幾年成了大工后,每個月就能拿到1000多元。有了穩定收入,他結識了如今的妻子,劉濤還是兩人的介紹人。這麼多年,許廣福夫婦和30多名老鄉跟著劉濤輾轉在10多家工地干過活。劉濤拖欠過工錢,最長的一次10個月才結算。

許廣福知道,劉濤每次都會扣下一兩成的工錢,他不是沒想過自己找工作多賺點錢。一次他進城獨自找工作,職介所要500元中介費,他沒舍得。打聽到一家工地招人,他直接跑去,聊了10分鐘就被客氣地請了出來。原來項目工地招的是有編制的管理人員,不養工人。而工程都分包給了包工頭。隻有找到包工頭,才能在建筑市場找到工作。

這些年,劉濤介紹的活兒時好時壞,但終究是因為劉濤,許廣福的收入基本沒斷過。娶妻蓋房時,劉濤借給他5000元裝修費﹔女兒出生時,劉濤給他包了個大紅包。經劉濤介紹到沈陽、大連工作的農民工達400人。正是他電話本上積攢的人脈,讓眾多農民工有了工作,養得起家。

不規范的勞務用工一旦出了事有的難追責,有的受牽連

“包工頭沒身份,平時沒人管,出了事有的難追責,有的受牽連。”許廣福說。這些年他遇到過肆無忌憚的包工頭,張鑫就是其中一個。張鑫經常以活干得不好為由克扣農民工工錢,農民工敢怒不敢言。2014年,張鑫拖欠40萬元工資去周轉資金,農民工實在沒法子報了案,張鑫逃跑時被公安機關抓獲,判處1年有期徒刑。

工程款由建設單位、總承包商、分包商、包工頭到農民工,包工頭是農民工上游直接的紐帶,成為了欠薪矛盾集中爆發地。

2016年,劉濤跑路之前經常換車。許廣福覺得劉濤肯定是賺到錢了。一次酒桌上,劉濤無奈地說,換車是因為拿車去抵押辦貸款了,又買車,是為了跑項目充門面。建設單位經常拖欠工程款,拿不到錢隻能押車押房借貸款,高額的利息把劉濤的利潤壓縮得越來越少,有時甚至虧本。最后,資金鏈斷了。

“法院判我們勝訴,可他家裡稍微值點錢的東西都被搬走了,沒有能抵債的東西。”許廣福說,被拖欠的工資6.8萬元,是用來給女兒上大學的錢。許廣福花了兩年時間打官司,每次提起這事,他都憤恨不已。

不完善的建筑市場勞務用工方式讓包工頭這一環節承擔了大量的用工風險。2019年3月,住建部和人社部制定並實施的《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建筑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在這之前,因為未繳納工傷保險,農民工出了意外,包工頭賠得傾家蕩產的大有人在。

2005年,原建設部提出3年內逐步取消建筑勞務領域的包工頭,農民工將基本由具有法人資格的勞務企業或其他用工企業直接吸納。2016年開始,多個省市明確取消勞務資質。這意味著勞務用工趨勢是以專業作業的企業為主,逐步實現建筑工人公司化、專業化管理。

讓勞務用工變成勞動用工,切實維護農民工權益

“無論是以包工頭雇佣還是勞務公司派遣的方式用工,關鍵是讓勞務用工變成合法合規的勞動用工,讓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依法保障其權益。”遼寧百聯人才管理公司總經理郝紅賓解釋說。她認為,以前包工頭惡意欠薪、農民工出了工傷后糾紛難以解決,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對這個職業的監督和管理不足,更深層次的原因是建筑市場勞務用工不規范。

2019年7月1日施行的《政府投資條例》明確要求政府投資項目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上海段和段(沈陽)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宇平表示,這意味著阻斷了包工頭鋌而走險、轉嫁風險給農民工的機會。“比方說,包工頭承接一個包工包料的工程,前期墊付購買材料的資金巨大,往往求助於民間借貸,一旦資金鏈斷裂,農民工的勞動報酬便同時打了水漂。不讓包工頭墊付項目,也是保護包工頭不會成為受害者。”孟宇平說。

像這樣規范用工的制度正在逐步完善。2014年底,人社部、住建部、原國家安監總局、全國總工會制定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明確指出,針對建筑行業的特點,建筑施工企業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筑項目使用的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截至2018年末,遼寧省農民工參保人數達64.9萬人。有了制度的護航,勞務用工方和農民工在面臨工傷意外時都會有一份保障。

劉濤跑路后,許廣福通過同鄉的介紹,和施工隊裡8人,先后與沈陽4家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合同,一年一簽,由勞務派遣公司聯系項目部派活兒。“現在簽勞務合同已經比之前跟著包工頭干心裡踏實多了,我們有了社保,出了事有保障,也不再擔心欠薪問題了。但我最希望的還是能直接跟用人單位簽勞動合同,這樣我就是那個公司的人了。”許廣福說。

許廣福的希望也正是建筑市場規范勞務用工的發展方向。據郝紅賓介紹,勞務用工是就勞務的提供與報酬的給付所達成的一種用工關系,因關系不固定可規避用人單位在勞動保障管理以及勞動爭議等方面的風險和責任。而勞動用工指的是企業與員工之間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勞動者在工作條件、勞動保護、最低工資等方面都受到勞動法的保護。

“過去的包工頭和現在的勞務派遣公司與農民工之間都是勞務用工關系,未來隨著建筑市場各項政策監管日趨完善,用工方式也會更加規范,勞務用工最終會走向勞動用工。”郝紅賓說。

(應採訪對象要求,部分為化名)

來源:工人日報

(責編:孫爽、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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