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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總加大新業態勞動者法律服務力度

線上線下相結合,提供法律咨詢、調解爭議等服務

賴志凱

2021年04月09日11:56  來源:《工人日報》

“感謝工會為我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今天下午,一名維權成功的外賣騎手拿到仲裁裁決書后,給北京市總工會法律服務中心主任何躍紅打來感謝電話。原來,該騎手在送餐過程中不慎摔傷,公司卻主張與其不存在勞動關系,工會第一時間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務。最終,經過勞動仲裁,外賣騎手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這是北京市總工會通過法律服務為新業態勞動者維權的一個生動案例。

北京市總工會日前印發的《北京市總工會關於新就業形態人員權益維護法律服務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提出,北京市各級工會將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為新業態勞動者提供普及法律知識、提供法律咨詢、引導協商和解、調解勞動爭議、代書代理案件等法律服務。

“我們將按照‘首問負責’和‘接訴即辦’的原則妥善做好新就業形態人員的法律服務工作。”北京市總工會權益工作部負責人介紹說,北京市各級工會特別是新就業平台企業集中的園區和樓宇工會,要針對勞動合同、工傷、休息休假、社會保險、交通事故等涉及新就業形態相關的法律問題,提供普法宣傳服務,促進企業依法用工、就業人員依法維權。

據悉,北京市各級工會將通過12351熱線為新就業形態人員提供免費法律咨詢,將定期開展12351“勞模律師”咨詢專線活動。同時,各級工會將積極幫助新就業形態人員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勞動爭議。各級工會對符合勞動爭議調解和《北京市工會法律援助辦法》規定的新就業形態人員勞動爭議,做到應調盡調、應援盡援。

此外,新就業形態人員因工發生的勞動報酬爭議、因工受到的人身損害賠償爭議等,由北京市、區兩級工會參照相關規定指派律師提供案件代書、代理服務,並協調司法部門等多種法律援助渠道,做到應援盡援。

在經費保障方面,《辦法》規定各級工會應當將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經費列入預算,保障工作正常運行,並實行勞動爭議調解成功案件補貼制度。

(責編:劉瓊、黃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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