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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總工會發布推進集體協商三年行動計劃,助推勞動報酬佔GDP比重超過50%

“擴中”“提低”讓更多產業工人進入中等收入群體

鄒倜然

2022年05月25日09:31  

記者日前獲悉,浙江省寧波市總工會正式發布《推進集體協商“凝共識 助發展 促共富”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行動計劃》提出,發揮集體協商在“擴中”“提低”中的重要作用,推動勞動報酬佔GDP比重超過50%,幫助更多產業工人進入中等收入群體。

據了解,《行動計劃》提出了任務指標,其中在集體協商建制率上,力爭到2024年已建工會組織企業集體協商建制率動態保持90%以上,百人以上已建工會組織企業建制率保持95%以上。市級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試點單位“能級工資”集體協商全覆蓋,新就業形態頭部(重點)企業和行業開展集體協商5家以上。新培育不同層次、不同類型、有一定影響的集體協商精細化示范企業100家以上,示范行業(區域)20個以上。

為了提升集體協商的職工滿意度,《行動計劃》提出,建制單位職工對集體協商的參與率達到70%以上,知曉率達到90%以上。在集體協商隊伍建設方面,要求按照市級不少於3人、區(縣、市)級2∼3人的標准,各級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達到30人以上,專兼職集體協商指導員總體規模達到500人以上。全市每年培訓專兼職集體協商指導員、集體協商代表等1000人次以上,培養造就一批集體協商談判專家,推動集體協商能力水平顯著提升。

在集體協商成效方面,《行動計劃》提出要發揮集體協商在“擴中”“提低”中的重要作用,推動勞動報酬佔GDP比重超過50%,職工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萬元以上的比例達到80%,20萬元∼60萬元比例達到40%。

為推動實現上述目標,《行動計劃》推出五大行動。其中包括開展新就業形態企業(行業)集體協商“破冰”行動,著重選擇1∼2家頭部企業和行業開展集體協商“破冰”行動,通過試點經驗為新業態領域集體協商提供示范引領,指導企業或行業圍繞勞動定額、工作時間等進行協商,重點就行業計件單價、抽成比例、考核辦法等職工普遍關心的事項簽訂集體合同,努力促進企業有發展、行業有標准、勞動者權益有保障。

此外,《行動計劃》提出要推進以崗位評價因素、職工能力級別和工作績效考核為基本內容的“能級工資”集體協商。指導試點企業在技術工人持股分紅和股權激勵、技術要素參與分配等方面進行探索。到2024年底,省、市級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試點企業開展“能級工資”集體協商實現全覆蓋,區(縣、市)試點企業達到80%以上。

來源:《工人日報》

(責編:蔡雨荷、黃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