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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上線”,高溫津貼每人每天25元

毛濃曦

2022年06月22日09:35  

6月17日,針對各用人單位,陝西省西安市總工會發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以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職工勞動保護工作。

提示函提出,要嚴格執行《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40℃以上時,應當停止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37℃以上,40℃以下時,在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對於勞動者最關心的降溫費和高溫津貼,提示函要求,各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照《關於調整夏季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標准的通知》規定的計發方式和標准,為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按時足額發放降溫費和高溫津貼,其中,防暑降溫費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從事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元﹔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每人每天25元。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要求為,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費用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納入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准范圍內,其中,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期間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降低或扣除勞動者工資。

同時,用人單位應組織對高溫作業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發現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及時調整崗位,健康檢查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提示函還要求,用人單位需向職工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防暑降溫飲料、保健用品、必需藥品。積極拓展“司機之家”、工會愛心驛站(服務點)、工會幫扶(服務)中心等服務設施功能,為高溫天氣戶外作業職工避暑休息提供便利。

來源:工人日報客戶端

(責編:蔡雨荷、黃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