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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端天氣頻繁“光顧”,“烤”問勞動者權益保障

專家建議,健全極端天氣下的勞動保護制度,為勞動者“遮風擋雨”

高子立

2022年08月29日15:20  來源:《工人日報》

今年以來,極端天氣持續引發關注。一些地區的天氣復雜多變,甚至出現“冰火”兩重天、干旱洪澇交替頻繁來襲的情況,給職工群眾的工作和生活帶來極大不便,特別是戶外作業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受到威脅。專家建議,健全極端天氣下的勞動保護制度,為勞動者“遮風擋雨”。

極端天氣“光顧”,作業安全存隱憂

近年來,高溫、強降雨、台風等極端天氣頻繁“光顧”全國多地。記者梳理發現,極端天氣對職工造成傷害的案例屢見不鮮。

今年入夏以來,區域性高溫天氣持續,一些地方的最高溫度甚至超過40攝氏度,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患上熱射病甚至不幸死亡的消息屢見報端。7月,四川省南充市川北醫學院附屬醫院連續接收2例熱射病人,均為戶外工作者﹔7月12日,南京一名裝修工人連續工作4小時后,頭暈、頻繁嘔吐,被工友送進江蘇省中醫院紫東院區急診,被確診為熱射病。

極端低溫天氣同樣對勞動者構成威脅。2020年12月,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第五醫院燒傷二病區接診了一名凍傷的戶外勞動者,經診斷,患者傷勢較為嚴重,面臨截趾危險。

此外,台風天氣下勞動者的作業安全也備受關注。

2020年6月,一場幾十年一遇的台風在黑龍江省綏化市安達市登陸,台風掀翻了工人劉某在工地居住的板房,致使其受傷﹔日前,在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台風“暹芭”登陸后,一則工人被困塔吊的視頻,讓無數網友對被困工人的安全感到擔憂。

遭遇極端天氣,上班族的考勤怎麼算?

“極端天氣下,不去上班算不算曠工?”記者在街頭隨機採訪時發現,上班族普遍關心極端天氣下的考勤問題。

記者檢索發現,一些地方已發布相關應急條例或預案,用以指導極端天氣下人們的生產、生活。

其中,《上海市氣象災害防御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發布台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紅色預警信號時,用人單位應當為在崗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避險措施﹔對因前述災害性天氣發生誤工的工作人員,不得作遲到或者缺勤處理。”

此外,河南省計劃於今年底實施的《河南省氣象信息服務條例》也明確規定:“在暴雨、暴雪、高溫等紅色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生效期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採取停工停課停業及交通管制、關閉旅游景點、強制人員撤離等防范應對措施。”

值得關注的是,一些地方結合當地氣象狀況實際,有針對性地就某類極端天氣情況給出了具體意見。比如,在《廣東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第二十條以及《廣州市氣象災害防御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中,均明確規定了當台風黃色、橙色、紅色或者暴雨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期間,用人單位應當酌情安排工作人員推遲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安全工程學院副院長任國友表示,根據上述法規,當有關部門發布了氣象狀況紅色預警信號,勞動者可向用人單位申請居家辦公以規避風險,用人單位不得作缺勤處理。

健全極端天氣下的勞動保護

“雖有一些地方已經出台了規定,但覆蓋面仍然較小,認定條件也較為苛刻。”任國友表示,以上海市為例,如果未達到《上海市氣象災害防御辦法》中規定的紅色預警等級,但瞬時大風、短時強降雨等極端天氣依然會對上班族出行產生影響,一旦勞動者因此遲到是否會被扣工資,還要看單位的規章制度,法律對此並沒有明確規定。

據悉,我國的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分為藍、黃、橙、紅四種顏色,分別對應氣象災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藍色為四級(一般),紅色為一級(特別嚴重)。

任國友指出,當前,無論是國家層面或是地方層面,僅有勞動法律原則性規定,缺少極端天氣下保障勞動者權益的具體細則,針對極端天氣的預警機制也應盡快建立。

任國友還表示,惡劣天氣情況下,希望企業的考勤制度多一些人性化和溫度,對因特殊天氣狀況而遲到的職工多一些寬容和諒解。

記者注意到,一些地方已推出具體舉措加強極端天氣下的勞動保護。例如,山東省濟南市發布文件,氣溫超過35攝氏度,“熔斷”戶外作業5小時,防止環衛工人因高溫作業中暑﹔冬季,掃雪機、吹雪機等除雪“神器”也應用於環衛作業中,以降低環衛工人勞動強度,防止凍傷。

(責編:王小林、黃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