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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勞動合同、無社保繳納、無工資發放銀行流水

入職“三無”公司發生糾紛,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賴志凱

2022年11月25日14:01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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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遇到過“三無”公司嗎?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工資用現金發放或微信轉賬,沒有銀行流水……一旦發生糾紛,勞動者很有可能面臨狀告無門的局面。

入職“三無”公司怎麼辦?律師提醒,要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多加注意,工作中盡量多搜集與單位、工作有關的証據材料,且書証優於物証、証人証言,原件優於復印件、照片、打印件,錄像資料優於錄音資料等。

在日常工作中,一些公司為逃避相關法律責任,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不為員工繳納社保,工資用現金發放,無銀行流水,甚至有些單位連真正名稱都不讓員工知道,又或者法定代表人都是挂職,不參與公司任何實際經營,也不享受任何利益。雙方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公司老板上演金蟬脫殼,員工將面臨狀告無門的局面。

日前,記者採訪到一起典型的員工入職“三無”公司的案件。因老板玩失聯,5名農民工手中僅有微信聊天記錄,討薪面臨重重困難。經歷一波三折,在工會法援律師的幫助下,這些農民工的勞動關系才最終獲得確認。

老板玩失聯,農民工討薪遇困

2021年初,趙某等5名務工者從農村老家來到北京順義區入職某健身公司,擔任該公司游泳健身會所游泳教練。入職后,單位未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會保險費,工資由一名朱女士通過微信轉賬發放。

當年8月開始,健身房開始拖欠5人的工資。“我們多次催要,公司一直沒有足額發放。11月初,老板在微信群突然通知關店,之后就再也聯系不上了。”趙某表示。

據了解,朱女士是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愛人,但從公司工商信息中,查不到朱女士與公司存在任何關系。2021年11月初,健身房突然停業后,朱女士也失聯了。

毫無維權經驗的5名務工者犯了難。后來,他們聽工友說,工會可以免費幫助他們打官司,就來到順義區總工會尋求法律援助。

工會對此集體拖欠勞動報酬的案件非常重視,第一時間上報北京市總工會法律服務中心,受理了這批職工的法律援助申請,同時指派工會法律援助律師張瑞作為這5名務工者的委托代理人。

2021年11月22日,趙某等5人通過快遞形式向公司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解除理由為公司未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

隨后,他們向順義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要求與公司之間確認勞動關系、支付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等共計96萬余元。

仲裁敗訴,一審勝訴

張瑞律師指導5名務工者搜集相關証據材料,然而,他們手中隻有微信聊天記錄等証據,而且通過工商查詢,無法查到這名聊天對象與公司存在任何關聯。

在仲裁階段,公司方無人出庭應訴,因務工者們僅能提供電子証據,且無法提供原件,仲裁庭無法核實。最終,因為員工証據不充分,無法確認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而敗訴。

律師建議5名務工者繼續起訴至一審法院。在法院開庭前的調解階段,公司法定代表人參加庭審,要求趙某等人撤訴,“但是,老板無法確定給錢數額和期限,我們無法信任他,沒有撤訴”。

在法院對外公開的判決書中,律師發現了重要証據:公司曾在某案件中認可朱女士系其妻子,並有其他案件可以証明,公司的主營業務正是趙某等人工作的健身房。律師綜合聊天內容、對外公開的判決書可以証明,朱女士是公司的實際經營人,並且與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夫妻關系,趙某等人提供勞動的內容是單位的主營業務,趙某等人提交的各項証據可以証明存在勞動關系。

開庭時,公司無正當理由未出庭,屬於逃避法律責任。最終,法院判決趙某等人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並支持了5名務工者的工資請求及各項補償金723274.68元。

律師提醒,找工作要“擦亮眼睛”

遇到“三無”公司怎麼辦?律師提醒,為了避免自身權益受到損害,廣大勞動者應盡量不入職“三無”公司,如果發現自己已經入職“三無”公司,要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多加注意,盡量多搜集與單位、工作有關的証據材料,且書証優於物証、証人証言,原件優於復印件、照片、打印件,錄像資料優於錄音資料等。

北京市總工會法律服務中心工會勞模法律服務團成員楊曉虹律師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0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本案中,勞動者在入職時,公司沒有依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涉訴時舉証困難。

律師提醒勞動者,在入職前,可以在相關部門的網站上查詢入職公司的基本注冊信息,有無涉及法律風險信息提示等,對公司的基本情況有所了解,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注意將工作時間、勞動報酬、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等約定明確,避免在發生糾紛時因沒有証據導致自身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

(責編:皮博、黃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