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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總和人社部門建立勞動爭議處理雙向聯動、雙向派駐機制

仲裁員走進職工服務中心 職工維權律師進駐仲裁院

李潤釗

2022年11月29日14:04  來源:《工人日報》

“從外地返廠,隔離觀察期的工資怎麼算”“工傷案件仲裁申請需要准備哪些材料”……近日,在福建省泉州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的“勞動仲裁服務工作站”,泉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派駐的值班仲裁員耐心解答來訪職工群眾的疑問。而在當地人社仲裁院的“工會法律服務工作站”內,由泉州市總工會選派的職工維權律師也同時進駐,為職工、工會工作者和基層工會組織提供無償法律服務。

發揮工會與人社部門的職能優勢,建立勞動爭議處理雙向聯動、雙向派駐機制,是泉州市總工會和當地人社部門不斷創新維權服務方式,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一項舉措。在泉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仲裁員王錦東眼中,這是工會和人社部門守護公平的“雙向奔赴”。

6月,在泉州一所職業大學從事保潔工作的羅琳因人事調整被解除勞動關系后,該有的經濟補償金卻始終沒有到手。羅琳想為自己14年的工作“討個說法”,而學校則對其主張的補償金計算基數存在異議。這起勞動爭議最終因溝通不暢被“拖”進了調解流程。

王錦東認為,羅琳的補償金之所以久拖不決,關鍵在於“用人單位和職工之間始終沒有建立起相互信任、平等協商的橋梁”。

“爭議一旦進入仲裁、訴訟階段,就意味著勞動關系雙方都要付出更大的維權成本。”王錦東說,降低維權成本、提高維權效率、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是工會和人社部門共同的目標。而在雙向聯動、雙向派駐機制的牽動下,工會出具的勞動爭議調解協議書具備了強有力的法律效應,勞動者在人社部門的調解室裡也能找到可信賴的“第三方”。如此一來,調解協商就有了相互信任的基礎。

在泉州工會和人社部門的雙向調解下,羅琳的勞動爭議調解隻用了不到兩個小時,她感嘆:“工會和人社部門一起做工作,效率真高!”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以來,享受工會和人社部門雙向維權服務的職工達117名,維權金額超過43.8萬元,平均調解時效壓縮至不到3個工作日。

“工會、人社部門雙向派駐,更重要的意義在於推動雙向聯動。”泉州市總工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為形成維權合力,兩部門以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會議、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為平台,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通過信息互通、勞動爭議預警聯動,完善了爭議調解的溝通機制﹔通過開展業務培訓、案件探討、協作調解、旁聽仲裁審理等形式的培訓合作,共建調解員隊伍﹔通過建立受理聯動制度,方便職工就近維權。

(責編:皮博、黃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