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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物業服務行業簽訂疫情期間專項集體合同,明確工資發放、安全生產等多項權益——

治療期間工資正常支付 不得解除“三期”女職工勞動合同

2022年12月19日10:04  

“職工因感染新冠肺炎隔離治療、在家休假,工資照開,這個合同給我們吃了一顆‘定心丸’!”近日,提起《沈陽市物業服務行業工會聯合會新冠疫情期間工資發放、勞動安全生產、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遼寧沈陽豐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職工裴丹激動地說。據悉,這是沈陽市總工會在疫情期間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一項創新舉措。

針對物業職工接觸人多而雜,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概率高於常人,今年6月,沈陽市總工會、市服務業工會和市物業服務行業工會聯合會共同研究決定在“1+3”集體合同中再增加個“1”,變成“1+3+1”集體合同,讓物業職工在疫情期間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據了解,“1+3”中的“1”是《沈陽市物業服務行業工會聯合會集體合同》,“3”為《沈陽市物業服務行業工會聯合會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沈陽市物業服務行業工會聯合會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沈陽市物業服務行業工會聯合會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新增的“1”是《沈陽市物業服務行業工會聯合會新冠疫情期間工資發放、勞動安全生產、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6月30日,“1+3+1”集體合同在沈陽市物業服務行業職工代表大會上獲得通過。

專項集體合同約定:職工為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的,在治療、醫學觀察期間,所屬行業(企業)依照有關規定正常支付職工工資。病假期間,如果是新冠肺炎患者的職工解除隔離后,仍需遵醫囑病休的,則按照醫療期的相關規定,由所屬行業(企業)支付職工病假工資﹔對自行居家隔離或者申請延期返崗的職工,所屬行業(企業)可安排職工居家辦公,依照有關規定正常支付職工工資。

專項集體合同還在“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一項中明確:所屬行業(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協商等方式安排孕期女職工從事符合條件的工作崗位﹔疫情期間,所屬行業(企業)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所屬企業不得降低其工資,不得隨意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自動延長至哺乳期滿等。

遼寧泓達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君說:“疫情期間,職工權益得到保障是穩定職工隊伍、保証正常工作的最好辦法,簽訂了專項集體合同,人心穩了,企業開展工作也更順暢了。”

據沈陽市物業服務行業協會秘書長劉暢介紹,截至12月8日,該市已有22家符合條件的主要骨干物業公司簽訂“1+3+1”集體合同,覆蓋職工4000多人。

沈陽市總工會二級巡視員王靜表示,“1+3+1”集體合同模式為疫情期間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提供了新思路、新路徑。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引導其他類型的行業(企業)通過集體協商等民主方式,妥善解決疫情時期職工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等問題,形成職工權益實現和共謀發展的良好氛圍。

來源:《工人日報》

(責編:蔡雨荷、黃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