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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企業民主管理制度需處理好三個關系

聞效儀

2023年03月06日14:16  來源:《工人日報》

●觀點

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不僅事關市場主體信心活力以及經濟高質量發展進程,也事關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戰略目標的實現。需要在理論上不斷探索和突破,尤其要處理好三個關系。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基層民主制度的重要內容,是職工在企事業單位中享有民主權利的重要保障。與城鄉居民對基層公共事務的參與不同,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是職工對企業管理和經營決策的參與,涉及公司治理、企業發展、工會組織等一系列重大問題,不僅事關市場主體信心活力以及經濟高質量發展進程,也事關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戰略目標的實現。

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經歷了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兩個時期的重要探索,在認識上也經歷了不斷深化的過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是理論上的重大突破,其核心在於激發資本要素的活力,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鼓勵企業有更大的空間來發展經濟和創造財富。這改變了傳統計劃經濟時期企業與勞動者的關系,管理者擁有更多全局性的決策權力,過去作為權力機構的職工代表大會的職能作用不斷調整和變化,但仍具有社會主義性質的重要特征。

隨著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社會主要矛盾發生深刻變化,職工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強烈,共同富裕事業擺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企業民主管理工作還需要不斷加強和完善。結合新的時代條件下的資本理論研究,企業民主管理還需要在理論上不斷探索和突破,尤其要處理好三個關系。

股東與利益相關者的關系

在如何看待“企業是誰的”這一根本問題上,有兩種不同的導向。一種是股東模式。在這種模式中,企業是出資人的,股東價值最大化是企業的基本目標,對股東負責並尋求資本市場最大化收益成為企業管理決策的根本導向。另一種是利益相關者模式。在這種模式中,企業的各種支持者,包括勞動者、供應商、客戶、地方政府等,在企業裡都有發言權,企業管理層在決策時需要權衡彼此之間的利益。不同的模式對應不同的產業經濟類型。在股東模式中,企業通過跨區域流動或技術創新進入高利潤的新興產業,企業的創新和變革能力強。在利益相關者模式中,由於較為龐大的勞動者和供應商群體規模,企業會選擇在已有產業領域內深化經營和擴大投資,不斷提升產業經營規模和競爭實力。

我國正處於一個多種模式共存的發展轉型階段,既要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又要把發展經濟的著力點放在實體經濟上,企業民主管理方式手段也需要適應新的形勢,在職工董事監事的產生比例和產生方式等方面需要做出與時俱進的修改。但無論哪種模式,企業民主管理核心原則不能改變,這包括最基本的利潤分享原則,體現在勞動者能夠通過參與企業發展,有資格與企業分享生產成果﹔最核心的權利分享原則,勞動者及其代表團隊介入企業權力結構之中,參與涉及職工利益的重大管理決策,使勞動者的發展能夠成為企業戰略制定的核心要素﹔最高層次的人格尊重原則,在企業管理過程中實行合乎人性的管理,充分尊重和滿足個性發展,建立和諧而富有創造性的勞動關系。

企業發展和職工權益的關系

企業民主管理對職工權益與企業發展的關系將產生重要影響,但兩者不是相互矛盾的關系,而應是相互依存的關系。一方面,企業發展的過程包含了勞動要素的貢獻,發展后的利潤分配理應惠及職工﹔另一方面,職工權益不能脫離企業發展這個最大前提,而應遵循勞動報酬與勞動生產率同步提高的原則。

從理論層面看,企業本身作為節省市場交易費用而產生的科層制組織,其內部等級性的生產要素組合代替了市場機制,勞動力“管理”是企業資源配置的重要方式,自上而下的行政指揮是企業保持效率並能夠在市場生存的基本前提。當然,這不意味著企業發展可以忽略勞動者訴求,勞動力作為蘊含在勞動者體內不可分割的特殊商品,其使用時間、使用強度以及使用意願都充滿了不穩定性,很容易帶來企業與勞動者在工作場所中的分歧。這種分歧如果不及時管控,會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以及管理層級的增多,造成勞動者的訴求表達被壓制,並最終演化為生產效率降低、高流動率、勞資沖突等顯性現象,嚴重影響企業發展。

與此同時,在日益龐雜的企業管理過程中,分散的勞動者個體利益表達往往得不到企業管理者的重視,企業沒有能力也不願意接受如此分散且數量眾多的訴求信息。企業民主管理制度可以將眾多個體的利益主張和信息在團體內部進行集中、歸納和提煉,使相同的利益主張被疊加,相反的利益主張得到協調,分散的利益得到更加集中的表達,這些集中的利益訴求便是企業發展過程中必須認真對待的關鍵穩定要素。因此,企業民主管理制度並不是替代管理者決策的制度,實質上是職工參與管理的制度,通過職工團體組織的方式,以及民主管理制度賦予的權利,建立企業與勞動者有效溝通協商的渠道,能夠在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企業管理政策上施加影響,從而更好地調動職工的生產積極性,促進職工隊伍的穩定,進而促進企業發展。

職工代表大會與工會的關系

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利的機構。在職工代表大會與工會的法律關系中,企業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會務工作以及大會閉會期間的日常組織工作,辦理職工代表大會或主席團交辦的事項。工會作為日常工作機構遍布企業基層單元,是職工利益訴求表達的重要渠道,可以為職工代表大會職權行使做好信息收集以及決策參謀工作。因此,企業工會實際上是企業民主管理的組織渠道,是職工代表大會能夠發揮作用的基本保障,這也要求我們在推動企業民主管理制度建設的同時,必須大力建設和完善工會組織。

同時,企業民主管理制度作為參與管理制度,在追尋企業效率的總框架下,職工代表大會的基本功能主要體現在知情、協商、監督三個方面,並沒有改變總體上企業管理單邊決策的性質。盡管勞動關系雙方利益具有根本一致性,但在長遠利益和即時利益、整體利益和具體利益之間必然存在矛盾,這種矛盾通過企業內部的民主管理制度並不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必須建立起能夠協調利益、調解矛盾的外部機制,而上級工會的作用至關重要。一方面,上級工會與基層企業工會之間存在組織上的緊密性,有關職工權益事項的信息能夠做到充分溝通﹔另一方面,上級工會憑借黨的群團組織優勢,可以通過“上代下”的方式,協調政府行政資源,從縱覽全局的角度做好矛盾調解工作,從而在更高層面以及更大空間上分擔企業的內部壓力。在有外部機制保障的基礎上,企業民主管理制度能夠“輕裝上陣”,通過職工參與提升企業效率凝聚共識,在同步提高勞動生產率與勞動報酬方面攜手共進,推動構建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系。

(作者為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勞動關系與人力資源學院院長、教授)

(責編:皮博、黃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