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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王霞

2023年03月13日15:37  來源:《工人日報》

觀 點

推進勞動報酬比重取得穩定性、實質性提高,要進一步鞏固按勞分配的主體地位,堅持多勞多得,扭轉“重資本、輕勞動”的傾向。完善初次分配制度,突破深層次障礙,統籌落實。

勞動報酬持續增長是勤勞致富的基礎,是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驅動力,也是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保障。在推動全體人民邁向共同富裕的重要時刻,黨的二十大報告把分配制度作為促進共同富裕的基礎性制度,提出努力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充分體現了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反映出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不斷改善民生的發展理念,表明了黨帶領全國人民實現勤勞致富和人的全面發展的決心和勇氣。

勞動報酬比重現狀

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國民經濟核算中判斷勞動者收入分配狀況和分析政府、企業、居民三者收入分配關系變化的重要指標。勞動報酬反映居民作為一個整體,通過提供勞動所獲得的貨幣形式和實物形式的報酬,如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各種形式的福利以及單位交納的社會保險費、補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2000年至2019年,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平均為50.6%。2020年,我國居民取得的勞動報酬總額接近53萬億元,在同年國民總收入中所佔份額達到52.7%。

近年來,我國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的小幅提升,既有勞動要素回報提高的影響,也是產業結構變遷、技術進步、勞動力供求變化、經濟周期等一系列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特別是人工成本佔比較高的第三產業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提高,從結構上推動了勞動報酬佔比的提高。

提高勞動報酬比重的重要意義

第一,努力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切實體現。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將“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上升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形成了所有制、分配制度和資源配置方式三位一體、有機統一的基本經濟制度框架。這對社會生產方式形成了更具長期性的影響,對發展共享的邏輯形成了更具約束性的遵循。倡導和強化勤勞致富,努力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體現了民生為本、共享發展的理念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符合社會主義制度本質特征。

第二,努力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穩步推進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徑。促進廣大勞動者更多更快躋身中等收入行列是推進實現共同富裕的關鍵。努力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有利於帶動就業人員及其家庭的收入改善,夯實推動消費升級、提升生活品質的物質基礎,集中體現了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涵,也是現階段推進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徑。

第三,努力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在高質量發展中處理好效率與公平關系的應有之義。推動高質量發展,促進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要正確處理效率與公平的關系。統籌效率與公平的問題突出體現在初次分配領域,黨的十七大報告中就明確指出,初次分配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大力解放和發展生產力、釋放生產要素潛力、提高全要素生產率能夠做實做強分配基礎,為提升勞動報酬比重提供空間﹔公平處理勞動和資本的分配關系,努力提高勞動報酬比重,有利於擴大居民消費需求、促進人力資本積累、加速產業升級。這與縮小收入分配差距、消除高質量發展卡點瓶頸的方向是一致的。

提高勞動報酬比重的主要思路

推進勞動報酬比重取得穩定性、實質性提高,要進一步鞏固按勞分配的主體地位,堅持多勞多得,扭轉“重資本、輕勞動”的傾向。要完善初次分配制度,找准分配制度改革的突破口,突破深層次障礙,統籌落實,重點解決以下七方面問題。

第一,穩定和擴大就業,解決勞動報酬“有沒有”的問題。堅持就業優先導向,構建經濟增長和促進就業的良性循環。提升勞動力供給與行業需求的匹配度,實現產業結構和勞動力結構同步優化。破除制約勞動力和人才充分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暢通勞動力有序流動渠道。保障同崗同酬,為勞動力就業創造公平的環境。提高就業質量,穩定工資收入預期。鼓勵發展靈活就業,拓寬勞動要素增收渠道。

第二,轉換發展動能,解決勞動報酬“按什麼分配”的問題。加快產業升級和新舊動能轉換,最廣泛地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依靠科技進步和管理創新提高邊際效益,實現經濟發展和勞動報酬比重共同提升。引導和支持企業立足於勞動生產率的提升擴展勞動者增收空間,打破學歷、資歷等限制,將工資分配、薪酬增長與崗位價值、技能素質、實績貢獻、創新成果等因素挂鉤。建立健全勞動者利益分享機制,打造中等收入群體的核心力量。

第三,深化工資決定機制改革,解決勞動報酬“合理分享”的問題。保障和提高勞動者在工資等利益協商中的話語權,克服勞資雙方力量不對等的問題,按照共建共享、平等協商、公平合理原則決定勞動關系雙方利益分配。大力促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機制建設,確立集體協商的法律效力。充分利用企業內部溝通協調和民主管理機制,讓勞動者更多參與企業勞動管理、工時標准、考核評價、薪酬分配等制度的決策過程。推進行業性、區域性工資集體協商,提高協商形式的多樣性和靈活性,突出協商的實效性。

第四,維護一線勞動者報酬權益,解決勞動報酬“重點群體”的問題。健全完善企業內部一線勞動者報酬合理增長機制,工資指導線政策重點關注對一線勞動者工資增長的指導。引導企業在分配制度中進行特別安排,強化工資收入分配的技能價值激勵導向,將工資增量的一部分重點向技能要求高、苦臟累險崗位傾斜。建立完善適應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的勞動報酬權益保障制度。

第五,強化勞動者權益保護,解決勞動報酬分配“有底線”的問題。改進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建立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的啟動機制,完善最低工資標准評估和調整辦法。強化工資收入支付保障制度,保護合法勞動收入所得,加強對低工資群體的保障托底。提高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社會保障水平,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銜接。加強工會維權職能,豐富維權手段,拓展維權渠道,切實維護勞動者勞動報酬權和社會保障權。

第六,加強工資分配宏觀調控,解決勞動報酬分配“有遵循”的問題。調整指導線制度的功能與作用,豐富指導內容,拓展指導對象。加強政府對企業工資分配的信息服務和引導功能,指導分配主體對不同類型的勞動者進行科學合理分配。建立對涉及勞動報酬、就業等方面的行業改革政策、區域發展政策和相關改革措施的協調溝通機制。

第七,提高勞動者素質,解決勞動報酬“可持續增長”的問題。加強和改善教育培訓,更好適應高質量發展對人才和勞動者素質的要求。加大企業培訓經費對基層勞動者的支持力度,支持技能成才多勞多得。增加教育公共服務供給和提高均等化水平,提升職業教育、職業培訓的可及性、多樣性和質量,形成勞動者持續積累人力資本的終身教育模式,培育壯大產業工人隊伍。

(作者為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工資收入調控研究室主任、研究員,全總工會理論和勞動關系智庫專家)

(責編:皮博、黃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