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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企業用工的難點和職工關切的熱點開展協商

青海開展集體協商集中要約行動

邢生祥

2023年04月12日14:29  來源:《工人日報》

青海省總工會決定從3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省開展“共商共創、和諧同行”2023年度集體協商集中要約行動,圍繞企業用工的難點和職工關切的熱點開展協商,並提出要努力實現工資集體協商建制率超90%。

據悉,今年的集中要約行動對象包括新業態平台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以及集體合同已經到期需要續簽或重新簽訂的企業、行業或區域(各類園區)和協商主體健全但未開展集體協商的行業或區域(各類園區)以及尚未開展集體協商的建會企業。

此次集中要約行動,根據已建會新業態平台企業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要約內容。結合不同類型平台企業管理制度、經營方式和用工模式,圍繞行業計件單價、報酬確定和支付辦法、進入退出平台規則、工作時間等開展行業集體協商,合理確定行業相關標准,規范行業用工管理,簽訂行業集體合同。

對於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集中要約行動將穩崗就業、薪酬福利、工時制度等涉及職工利益調整的重大事項作為要約主要內容,鼓勵企業與職工協商后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要引導企業與職工協商確定延期支付工資的有關內容,實現企業與職工同舟共濟。

此外,對於生產經營正常、效益較好的企業,青海省將工資增長幅度、獎金福利等作為要約主要內容,使職工工資增長與企業效益、勞動生產率增長相適應。生產經營出現暫時下滑的企業,將職工生活費保障等作為要約主要內容。

青海省總工會要求各級工會加強與人社、企聯、工商聯等部門的溝通,做好集體協商指導監督、集體合同審查管理、爭議調處和行政執法工作,督促企業按時並應約開展集體協商。

(責編:皮博、黃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