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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解渴”的沙龍

黃洪濤

2023年06月07日14:10  來源:《工人日報》

“解渴!聽了專家的解答,我對集體協商工作的疑惑終於解開了”“原來集體協商有這麼多好處”……日前,江蘇省南京市江北新區總工會在江北新材料科技園舉辦了一場集體協商沙龍活動,企業代表就有關集體協商的問題進行提問,專家現場為大家答疑解惑。

“我們是一家外資企業,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在上海,南京廠區沒有決定權,我們如何開展集體協商呢?”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工會主席徐璐璐的提問,引起大家的共鳴。園區有許多外資企業分廠,開展集體協商工作普遍面臨著類似難題。

對此,南京市集體協商指導員梅從明進行了解答:“按照《江蘇省集體協商條例》規定,如果南京廠區不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由具備法人資格的總部(法人)委托南京廠區管理者作為行政方代表,與職工方代表進行集體協商。如果具備法人資格,就應該由廠區法人或者負責人與職工方代表開展集體協商。”

隨后,梅塞爾氣體產品(南京)有限公司工會主席田國慶提出疑問:“我們公司已經履行了化工行業集體合同,還需要再簽訂公司集體合同嗎?”

“行業集體合同確定的是行業‘底線’。”南京市總工會法律工作部部長帥小平說,“各企業應根據企業發展狀況、經濟效益,在不低於行業集體合同的標准基礎上,建立本企業的集體協商制度,開展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以及專項集體合同或協議。”

南京揚子檢維修有限公司位於新材料科技園,是一家為化工企業服務的公司。公司工會主席曹旭峰一直有困惑, “我們企業要履行化工行業集體合同嗎?”

“集體合同具有一定的區域性,集體合同確定的內容,對新材料園區內企業、職工都具有一定的約束力和參照。你們企業應該結合本企業實際開展集體協商,簽訂本企業的集體合同,且標准不低於新材料科技園集體合同標准。”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黃秀梅答復。

“這兩年,我們化工行業一線崗位職工工資最低標准翻了一倍,園區新增20家企業簽訂責任關懷承諾書,‘產改’工作也取得了新進展。”新材料科技園工會聯合會主席徐雲峰說,園區將持續擴大集體協商覆蓋面、豐富協商內容,更好地發揮集體協商在維護職工權益、促進園區發展上的積極作用。

(責編:皮博、黃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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