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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高溫勞動保護制度設計存在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不兼容”的情況,專家建議——

防治結合,保障高溫下“小哥”健康工作

2023年08月03日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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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補齊“小哥”們高溫下的權益保障短板持續引發探討。專家建議,盡快完善關於高溫勞動保護的法律制度,按照“保底線、增權益、擴服務”的思路,防治結合,多方協同,做好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高溫勞動保護。

伏天正盛,連日來,全國多地在“蒸”“烤”模式中不斷切換,奔跑在大街小巷的外賣騎手、快遞小哥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卻一直沒有停下他們的腳步。

他們能領高溫津貼麼?勞動條件是否完善?一旦中暑,能否享受工傷待遇……如何補齊“小哥”們高溫下的權益保障短板持續引發探討。專家認為,當前的高溫勞動保護措施是為了保護高溫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而設計,不以構成勞動關系為前提,但存在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不兼容”,需要及時完善規則,防治結合,多方協同,統籌做好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高溫勞動保護。

勞動者健康權應受到保護

“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中的外賣送餐員、快遞員等都屬於戶外作業人員,在炎熱的夏季,他們的高溫勞動保護需求較高。”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沈建峰介紹說,當前,高溫天作業,勞動者權益保障的主要依據是2012年制定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記者查閱發現,《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室外露天作業﹔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從當前的法律規定來講,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是可以享受高溫勞動保護權利的。”沈建峰認為,從《辦法》的規定以及它依據的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看,高溫勞動保護措施並不以構成勞動關系為前提。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社會法室副主任王天玉介紹,以外賣配送為典型代表的新就業形態,勞動方式高度分散且靈活,現行防暑降溫措施的規定難以與之匹配。

“最顯而易見的就是關於停工的規定難以適用。”王天玉說,如果氣溫超過40℃時要求騎手全部停止勞動,將導致騎手收入大幅降低,且在外賣已成為城市生活基本需求的背景下,這種做法顯然是不可行的。

此外,騎手們如何証明其在高溫下作業也存在困難。沈建峰提到,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工作方式比較靈活,可以隨時上下線,工作和休息交叉,在高溫環境和不在高溫環境作業也是交叉的,因此主張高溫勞動保護的舉証有難點。

“勞動者的勞動權、健康權,在價值排序上要優於企業的經營權。”王天玉說,不論有無簽訂勞動合同、用工形式如何,對於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措施等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都應給予足夠的重視。

誰是用工主體誰負責

在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可以且有必要享受高溫勞動保護的前提下,誰來提供保護、如何提供保護?

根據《辦法》,高溫津貼發放的主體是“用人單位”。“這裡就要看誰是‘小哥’的‘用人單位’了。”沈建峰談到,從用工模式上來講,除了專送、眾包等直接在平台注冊接單的模式,平台用工還存在大量的加盟和外包模式。

沈建峰解釋說,一般認為,“誰是用工主體誰負責”,所以,在平台直接注冊接單的勞動者,應由平台提供相應保障。而在加盟、外包等模式中,加盟商和外包商有提供高溫勞動保護的責任。但平台在選用、監督加盟商和算法設計等方面都有很大控制權,讓平台承擔一定責任也是合理的。

記者了解到,目前各地高溫津貼的發放方式均為按日或按月發放。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收入多為按單結算,每天的送單量、工作時間和場所並不固定,如何計算他們的高溫津貼也是個難題。

對此,王天玉建議,應結合工作實際情況進行靈活設計。沈建峰認為,可以科學設計用工管理程序、優化算法,做好高溫津貼發放。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還很關心“中暑能否算工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婁宇表示,中暑屬於職業病范疇,勞動者因工作引發中暑並拿到職業病診斷証明,是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

“由於無法確認勞動關系,很多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直接被排除在職業病診斷的大門之外。”婁宇說,“職業病診斷機構較少也成為勞動者中暑后難以認定工傷的原因。”

婁宇認為,工傷保險參保擴面是減輕用人單位風險、保障勞動者中暑后工傷權益的重中之重。近年來,多地開展了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和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辦法,這些嘗試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提供了有效渠道。

保底線、增權益、擴服務

作為建設美好生活的重要角色,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高溫勞動權益不應“缺席”。受訪專家認為,可按照“保底線、增權益、擴服務”的思路,防治結合,多方協同,做好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高溫勞動保護。

2021年修訂的安全生產法第四條規定,平台經濟等新興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本行業、領域的特點,建立健全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這一規定也覆蓋平台企業的外賣、配送等領域。”王天玉分析指出,落實好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高溫勞動保護責任“重在預防”,平台企業有義務建立高溫天氣安全預警機制,將惡劣天氣納入算法的考量因素中,對外賣騎手進行高溫安全教育和培訓,並制定騎手突發熱射病等情況的應急預案。

受訪專家認為,“防治結合”的“治”首先要解決現有制度本身的問題。

“現行法律中還沒有勞動者高溫保護的一般性規定。”沈建峰建議,盡快完善關於高溫勞動保護的法律制度,可以通過制定基本勞動標准法,將高低溫勞動保護等納入法律規定。

“集體協商是根據具體用工條件彈性調整勞動待遇的有效機制,也是彌補法律不足、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增權益’的有效手段。”王天玉說。

7月13日,全國外賣行業首個全網職代會、首份全網集體合同落地“餓了麼”平台。王天玉建議,未來,平台可與勞動者協商簽訂高溫勞動專項集體合同,提升勞動者的權益保障水平。

前不久,全國總工會啟動工會服務站點雙15工程,在全國大力加強服務站點建設。“加快推進工會建設基層服務站點是很好的做法。”王天玉說,要在現有的騎手之家等基礎上做服務“加法”,提供各類休息納涼場所和防暑降溫物品,鼓勵平台企業與工會合作開展服務。

來源:工人日報

(責編:劉湘銓、黃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