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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印發通知

協同推進運用“一函兩書”制度保障勞動者權益

鄭莉 朱欣

2024年02月23日09:00  來源:工人日報

最高人民檢察院、中華全國總工會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協同推進運用“一函兩書”制度保障勞動者權益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一函兩書”制度的基本內涵、適用范圍,工作主要目標,以及檢察監督與“一函兩書”銜接協作等內容,致力於以全面推行“一函兩書”制度為抓手,切實維護好勞動者合法權益,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一函兩書”制度是工會及相關單位為提醒用人單位落實好勞動法律法規,或糾正其違法勞動用工行為而適用相關文書的制度簡稱。“一函”即《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兩書”即《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通知》要求,協同推進運用“一函兩書”制度,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優勢和工會在發現、排查勞動領域風險隱患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落實新時代“楓橋經驗”關於預防在前、調解優先、運用法治、就地解決矛盾糾紛等要求,進一步提高雙方協作配合質效,推動勞動法律法規貫徹執行,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通知》明確了“一函兩書”制度的適用范圍,即用人單位涉及職工利益的內部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執行,工資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的建立和執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建立和落實﹔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報酬分配、調整、支付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的落實,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制度的執行﹔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等勞動安全衛生的執行,女職工、未成年工、殘疾職工及老年勞動者特殊權益保護,職工教育培訓及其經費提取、使用等情況。

《通知》強調,要強化檢察監督與“一函兩書”銜接協作,包括加強事前監督和風險提示、協同協作保護勞動者權益、促進依法行政。值得關注的是,各級檢察機關與工會將加強事前監督,工會在“兩節”等重要時間節點,聚焦根治欠薪、違法安排超時加班等重點問題,可面向本地區相關用人單位公開發布《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涉及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等重點群體權益,或者涉及社保欠繳、拖欠農民工工資等群體性糾紛且用人單位不予配合的,縣級以上總工會可同時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抄送同級檢察機關,並移送相關線索材料,由檢察機關依法啟動法律監督程序。此外,縣級以上總工會可商請同級檢察機關派員提前介入辦理勞動者權益維護相關工作。

據悉,最高檢與全總將定期對“一函兩書”實施情況進行總結通報和宣傳推廣,必要時,各級檢察機關與工會可聯合開展專項執法檢查。

(責編:劉瓊、黃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