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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武昌區總工會聯合多方力量建立“1+3+N”勞動爭議調處機制

“四情調解法”打造維權服務新模式

張翀

2024年02月27日13:59  來源:《工人日報》

“吃透案情”“融入真情”“拉近感情”“互換心情”……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總工會積極推進“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訴調對接機制建設,創新打造“一站式受理、一條龍服務、一攬子解決”工會維權服務新模式,建立“1+3+N”勞動爭議調處新格局,有效將調解、仲裁、訴訟、監察、法律援助等職能進行系統集成。近4年來,通過“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機制,訴前調解成功勞動爭議1255件、訴中調解成功勞動爭議1175件,平均調解用時11.5天。

2023年底,武昌區“訴調對接化解勞動爭議工作法”入選中央政法委評選的全國“楓橋式工作法”。

建立“1+3+N”勞動爭議調處新格局

“謝謝你們這麼快就幫我解決了難題,這下心裡踏實多了……”2023年11月24日,在中建三局總承包公司“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工友張朝均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字,露出了舒心笑容。

2021年12月,張朝均在位於湖北鄂州的某工地項目做外架工,與勞務公司在工資待遇標准方面存在爭議,多次溝通無果。2023年11月,張朝均前往項目總承包單位中建三局總承包公司尋求解決辦法。

中建三局總承包公司“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的調解員立即核實張朝均訴求,根據其情況提供法律咨詢服務,並及時與湖北璇佳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聯系。經過調解員耐心調解,雙方當事人核定爭議金額,制作調解書雙方現場簽字確認。

這是武昌區總工會“法院+工會”訴調對接體系的一次生動實踐。按照“系統性、集成式、規范化”的工作目標,武昌區總聯合區法院、區人社局、區司法局等多方力量,成立勞動爭議調解機構,建立“1+3+N”(工會+法院、人社、司法3個部門+多個駐企、駐家工作站)勞動爭議調處新格局。

2019年7月,武昌區在湖北省率先開展“法院+工會”勞動爭議多元化解試點工作,同年8月挂牌成立“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按照“1+2+3”模式配備人員,由1個法院勞動爭議專業審判合議庭、2名工會調解員、3個專業社會調解組織共同組建多元化、專業性的調解隊伍。2023年10月挂牌成立“人社+工會勞動爭議裁調對接工作室”,從工會、人社、法院三方以及優秀調解團隊中選聘4名調解員參與裁調對接具體工作。

為進一步整合裁調、訴調對接機制力量,武昌區總、區人民法院、區人社局、區司法局成立勞動人事爭議聯合調處中心。先后制定了《關於開展勞動爭議訴調對接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勞動爭議案件訴調對接工作補助發放辦法》《關於推進“人社+工會”勞動爭議裁調對接工作方案》《關於建立武昌區勞動人事爭議聯合調處中心的意見》,編印了《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工作手冊》,從工作原則、工作方法、工作流程等方面進一步規范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努力推動形成化解勞動爭議的合力。

“四情工作法”真情調解

在多年的實踐中,武昌區“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逐步探索形成了以“吃透案情”“融入真情”“拉近感情”“互換心情”為標志的訴調對接“四情工作法”。堅持把吃透案情作為做好勞動爭議調解的基礎﹔堅持把融入真情作為調解員有效開展工作的關鍵﹔堅持把拉近感情作為處理糾紛工作的核心﹔堅持把互換心情作為快速達成和解的路徑。

武昌區總“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相關負責人表示,調解工作中,首先要深入了解案件的來龍去脈。在了解中,重點把握“聽、看、想”。聽是指耐心傾聽雙方當事人的陳述﹔看是指在傾聽的過程中,仔細觀察雙方的面部表情與言談舉止,判斷雙方當事人的內心活動﹔想是指對雙方當事人傾訴進行歸納性總結,判斷發生爭議的前因后果等。針對不同情況採取相應的調解方式,為調解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該負責人表示,調解在正確適用法律的同時,站在雙方當事人的立場上考慮問題,兼顧雙方的利益。同時,在調解中,工會調解員時常以當事人的“兄弟姐妹”的身份給出自己的調解方案,通過多問候、拉家常等方式增進雙方之間的了解和信任。一方面給雙方當事人講述對方現狀與實情,從情感上爭取理解。另一方面在當事人固執己見時秉持法理、條分縷析地講解法律規定。這種情理兼備、張弛有度的調解方式,讓雙方當事人在充分了解實情的基礎之上,權衡利弊,從而願意各讓一步,達成一致。

“換位思考,理解對方的心情和需求才能達成共識。”採訪中,武昌區總“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相關負責人表示,調解要通過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換位思考理解對方的難處和需求,最終達成一致意見並解決問題。

一套工作機制力促調解

在多年的實踐中,武昌區總還建立一套有力的工作機制作為保障。他們建立了勞動爭議案件調解前置機制。對未經調解,當事人直接申請裁判的勞動爭議案件,法院、人社等部門建議當事人先行調解,以書面的《調解建議書》形式交由當事人簽署明確意見。當事人同意先行調解的,暫緩受理爭議,一案一函向訴(裁)調工作室出具《委托調解函》,委托訴(裁)調工作室調解案件,同時移交相關材料,工會調解員及時介入,依法盡快調解,確保勞動者更快更便捷地得到應得的利益。

同時,建立調解與裁判有效銜接機制。設立快速轉審程序,對工會調解員調解未果且當事人堅持要求立案的,調解員即刻將全部卷宗材料移交立案,對在調解過程中形成的送達地址確認、無爭議事實等材料,以及關於當事人調解意願的評價,可以在訴訟或裁判階段使用。快速轉審實現了調裁訴無縫銜接,充分利用裁訴前調解工作成果,節省裁判資源,減少當事人的訴累。

他們還建立了工會調解全過程覆蓋機制。工會調解深度介入勞動爭議案件調解全過程,按照委派調解、委托調解和協助調解3類方式,全面覆蓋訴(裁)前、訴(裁)中、訴(裁)后不同階段,積極引導勞動爭議案件雙方通過調解、和解等方式解決糾紛,加快案件審理進度。達成調解協議后,法院依法及時予以確認,強化工會調解員調解功能。

武昌區總還建立了勞動爭議調解事后回訪跟進機制。為真正做到案結事了人和,工作室建立勞動爭議調解事后回訪跟進機制,為涉案職工做好釋法答疑、心理疏導,督促調解雙方盡快履行調解協議,盡最大可能避免履約反悔和強制執行情況的出現,真正實現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構建和諧穩定的法治環境,實現企業和勞動者雙方共贏。

(責編:皮博、黃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