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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代表委員呼吁——

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托起“穩穩的幸福”

朱欣 陳曉燕

2024年03月07日08:47  來源:工人日報

“創新工傷保險繳費管理模式”“擴大兜底保障政策覆蓋面”“希望更多社會力量參與工會驛站建設,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提供更多貼心服務”……今天,在全國政協總工會界別小組會議上,多位委員就做好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提出建議,這也是近年來全國兩會上的熱議話題。今年,代表委員聚焦補齊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權益保障短板繼續發聲,為他們托起“穩穩的幸福”。

明確責任邊界

“勞動關系認定難”,這是記者頻繁從代表委員口中聽到的問題。

“一些平台將勞動關系違規界定為信息交易關系或合作關系,或刻意隱蔽勞動關系,以此規避責任義務。”中國民辦教育協會副會長李孝軒委員表示。

江蘇常州老三集團有限公司工會主席、樣衣部部長李承霞代表定期通過代表接待室、工會驛站、工代會,與外賣配送員、貨車司機等交流座談。她發現,法律法規中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身份界定不明確,不少勞動者權益受到侵害時缺乏法律保護,缺少維權渠道。

聚焦這一難點,多位代表委員提交相關提案,提出對策建議。

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魏地春委員建議加大對新業態領域勞動立法、監管、執法的力度。他建議,相關管理部門積極探索實施具體可行的辦法,明確新業態從業人員勞動關系和勞動者合法身份,把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作為特定職業類型納入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保護范疇。同時,健全與新經濟、新業態、新崗位等相適應的勞動監管機制,規范平台及其加盟商,最大程度防范平台公司規避勞動關系。

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鄒震委員建議,規范平台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的用工關系,針對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但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個人依托平台自主開展經營活動、從事自由職業等不同形式,分別明確用工規范和用工方保障勞動者權益的責任邊界,指導和督促企業依法合規用工、嚴格履行責任。

李孝軒委員建議,應加強勞動關系、勞動基准等問題研究,明確不同主體的權責邊界,推動建立新就業形態協同治理機制﹔確立勞動權益基本保護標准,完善勞動爭議處理辦法,全面規范用工模式。

“可以通過法律解釋、制定部門規章或規范性文件等,增強法律針對新情況的適用性,為立法保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奠定基礎。”李承霞代表建議。

提供更充分的保障

日前,人社部發布3份文件,包括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休息和勞動報酬權益保障指引、勞動規則公示指引、權益維護服務指南等內容。

“我和同事都很期待新規的落實落地。”湖北順豐速運有限公司分部經理汪勇代表從業10年來,日益感受到社會各界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關心關注的同時,也切身體會到這一群體在社會保障方面仍面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汪勇代表認為,快遞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工作環境復雜、勞動強度大,面臨諸多潛在風險。他建議,政府、企業等多方參與,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提供意外保險,使其擁有更充足的保障。

多位委員也聚焦進一步提高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社會保障水平建言。

“數字平台通常採用靈活的工作模式,這導致新業態從業者難以享受到穩定的社會保障。”北京市金台律師事務所主任皮劍龍委員建議,構建靈活多樣、層次分明的社會保障制度,為從業者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保障選擇﹔加強執法監督,進一步明確平台在社會保障體系中應承擔的責任與義務﹔充分利用互聯網優勢,建立統一、便捷、高效的社會保障服務平台。

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工作開展1年多來,已取得積極實效,但還存在政策地域差異、經辦周期長等不足。對此,全國總工會權益保障部部長粟斌委員建議,健全完善統一的政策制度體系,在指導試點省市工作中,從整體制度安排、經辦模式等進行統籌規范,加強試點省市之間交流,推動政策制度協同一致﹔進一步優化經辦管理服務流程,保証科學合理的審核復核流程,提升平台企業和參保人員的經辦便利性﹔提前梳理總結試點工作,盡快研究在全國推廣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業傷害保障辦法的實施路徑。

同時,對於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養老保險參保率不高的問題,粟斌委員建議,健全勞動者權益分類保障機制,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群體勞動權益行政、司法保護。支持從業者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逐步將其納入失業、生育保險范圍﹔放寬中斷補繳限制﹔優化用工信息採集系統功能,科學確定社會保障繳費標准﹔出台減稅降費、財政補貼等政策,鼓勵和督促平台企業為從業人員提供必要的保障支持。加大宣傳力度,增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參保意願。

強化關心服務

“加強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技能培訓和權益維護,使他們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可靠、穩定的力量。”全國總工會原副主席、書記處書記閻京華委員建議,將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合法權益內容寫入政府工作報告。

記者採訪了解到,當前依然存在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維權和參保意識不強,以及對勞動者權益保障服務不到位、勞動者成長通道不暢通等問題。

閻京華委員為此建議,注重培養勞動者維權意識,人社、工會等相關部門要加大對這部分勞動者勞動權益維護的宣傳力度,定期對他們進行勞動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增強其處理糾紛的能力﹔利用互聯網暢通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發聲渠道,主動建設貼近職工群體的信息反饋渠道,構建職工能第一時間聯系到勞動監察部門、工會,第一時間反映問題,第一時間獲得回復和解決途徑的有效機制。

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委員、全國總工會原書記處書記許山鬆代表建議,重視發揮平台的社會屬性,探索“政府監管+平台治理+行業自律+社會協同”的治理思路,由政府、社會與平台企業協同治理,通過強化市場監督管理、完善誠信體系建設、制定社會責任標准、發出行業健康發展倡議等方式,整合多方資源,形成工作合力。

在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貴州省龍裡縣分公司攬投部攬投員莫富元代表看來,要在做好基礎保障的基礎上,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幫助提升技能素質,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提供更多成長通道,推動實現更高質量就業。(本報北京3月6日電)

(責編:皮博、蔡雨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