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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台商投資區工會織牢勞動法律監督“精細網絡”

“一函兩書”為職工維權畫上“落地的句號”

李潤釗

2024年04月22日09:08  來源:工人日報

“經核實,你公司未按要求主動接受並配合工會依法實施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存在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未按要求及時支付職工工資等問題。請盡快作出處理並將整改情況書面告知。”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資區的貨車司機王明旭沒想到的是,自己還在天津跑單運貨,3天前在區總工會網上法律服務平台提交的“討薪訴求”已在當地工會的推動下,完成調查取証進入到維權執行階段。同時,區總工會為他出具的《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已如約送達他所在的物流公司。

“我以前覺得穿著工服、戴著工牌,就算公司的人。”3年前,王明旭未簽訂勞動合同便在泉州一家物流公司當上了貨運司機,直到2023年12月被公司拖欠了36850元工資,王明旭提出離職申請時才發現,自己被公司視為“無固定接單的貨運司機”,他的“員工”身份公司並不承認。

為了討回被公司拖欠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王旭明在線提交了自己的維權申請,並附上了工資條和佩戴了3年的工作牌照片作為証明。

由於王旭明常年在省外奔波“跑單”,台商投資區總工會職工法律服務一體化基地工作人員在線收到訴求后,便啟動了“線上委托授權辦理”受案模式,遠程幫助王旭明辦理了委托代理手續。令王旭明真正感到自己“討薪有望”的,是意見書上的最后一句話:“逾期未答復或無正當理由拒不改正的,我會將依規提請有關部門查處。”

讓王旭明維權有望的這份意見書,受益於福建省2017年起實施的《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該條例首次將提示函制度寫入地方性法規,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一函兩書”作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的主要方式。

條例出台后,泉州台商投資區總工會便組建了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在全區創建了一支由150名勞動模范、企業工會主席和工會干部組成的勞動法律監督隊伍,並在36個重點企業、重點項目設置了勞動法律監督工作站,讓“一函兩書”能夠直達矛盾糾紛調解的第一線,發揮制度的源頭預警作用。近年來,向企業發送提示企業遵守勞動用工、勞動報酬、集體協商等勞動法律法規的《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成了區總工會的“規定動作”,162份直達企業的提示函也讓當地工會為職工維權的“聲量”更加響亮。

而最終幫助王旭明討回工資的,正是“兩書”匯聚的維權合力。經過與公司半個多月的溝通,王旭明的維權訴求仍然沒有得到公司的積極回應,台商投資區總工會隨即向區勞動監察大隊發出了《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並聯合勞動、交管等部門對該公司進行了聯合走訪,現場明確了王旭明和公司之間存在的勞動關系,這才為王明旭的“在線討薪”畫上了“落地的句號”。

“多方助力,讓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網絡更加精細,也讓‘一函兩書’制度‘落地’更有力。”台商投資區總工會常務副主席陳競告訴記者,台商投資區建立了“4+X”部門聯動機制,在凝聚區總工會、社治辦、民生保障局、法院四方合力的基礎上,今年還創新“工會+檢察”工作模式,依托縣檢察院建設“職工勞動權益保護檢察聯絡點”,不斷健全工會與檢察機關的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調查核實等銜接機制,共同保護職工勞動權益。

在這項機制的作用下,“一函兩書”的保障機制還將得到進一步延伸。據陳競介紹,自今年4月起,對於發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后推動解決不力或發生嚴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屬於檢察機關監督范圍的職工侵權案件,工會將移送縣檢察院,實施刑事立案監督、民事支持起訴、民事裁判監督、公益訴訟或行政檢察監督、企業合規調查。檢察院在辦理涉及職工權益保護案件時,還將邀請職工代表作為特邀檢察官助理參與案件調查、公開聽証、風險化解等工作。

(責編:皮博、蔡雨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