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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名工傷職工聯系上工會工傷探視員——

被“冒名住院”?工會幫助“正名”

劉友婷

2024年05月22日08:54  來源:工人日報

“在我最無助時,是工會幫了我。康復后,我主動申請成為一名工傷預防宣傳員,幫助有需要的職工。”5月12日,深圳市龍崗區總工會工傷探視員劉麗霞對工傷職工蔡女士電話回訪時得知,蔡女士基本康復后已再就業,在一家工廠當操作工。

46歲的蔡女士是深圳坪山區某五金制品廠的一名普工。去年,她上班時左手不慎被油壓機砸傷。受傷后,公司車間主管送蔡女士到坪山醫院就診,門診要求轉院做手術。公司老板不同意,建議保守治療。

“我認為應該聽醫生建議,手術治療。”在蔡女士的堅持下,公司將其轉至龍崗區骨科醫院,診斷為“左示指近節指骨粉碎性閉合骨折﹔第二掌指關節脫位”。

入院當天,劉麗霞走訪病房時,發現蔡女士入院記錄名字有誤,既沒有注明在工作中受傷,也無勞動關系証明,暫時無法申請工傷慰問金。她當即留下工會工傷探視服務熱線聯系方式,並叮囑該職工有任何需要可隨時聯系。

“這屬於騙保違法行為嗎?我犯法了嗎?該怎麼辦?”兩天后,蔡女士撥通工傷探視服務熱線求助時,坦言因沒有繳納社保,公司老板娘擅用他人身份証幫其辦理入院,並隱瞞工傷事實,告知醫生是“不慎重物砸傷”。“老板娘想用別人的醫保來支付我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蔡女士說。

熱線電話另一頭,龍崗區總工會工傷探視項目負責人陳汝青了解情況后,耐心安撫蔡女士情緒,並告知她受工傷后,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幫她繳納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應該支付醫療費用、護工費用、住院期間的伙食費用,以及后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醫療補助金、一次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冒用他人身份証使用社保是違法的,甚至會導致后續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障。”陳汝青鼓勵蔡女士向醫生提出修改名字的申請。

得知“被冒名住院”的利害關系后,蔡女士當即找醫生修改名字。期間,陳汝青、劉麗霞幫忙聯系醫院工會主席、醫務社工,全程“雙對一”指引她如何到醫務科申請、填寫審批單等。最終,該職工終於成功改名,“找回”了自己名字。

“正名”后,蔡女士就可以申請工會工傷探視慰問金。帶上各種工傷知識宣傳手冊,劉麗霞再次到醫院探視蔡女士,耐心講解什麼是工傷、受了工傷如何申請工傷認定、工傷有哪些權益待遇等方面的知識。

劉麗霞告訴記者,作為職工“娘家人”,他們要做的就是讓服務對象了解工傷相關政策、法律知識,提升應對工傷事故的信心,從“不懂不敢”維權,轉變為“我可以”。

“在遇到工會工傷探視員之前,我不知道找誰傾訴,急得落淚,晚上也無法入睡。”蔡女士直言,在外務工,親友也不在身邊,一堆事情搞不明白。

直至去年出院前,工傷探視員每周定期到醫院看望蔡女士,給予情緒疏導、鼓勵。出院當天,該職工再次電話咨詢陳汝青,詢問應該申請工傷認定還是聽公司建議私下調解。出院兩周后,蔡女士帶著《工傷認定申請表》來到龍崗區總工會職工服務大廳求助,希望幫忙填寫申請表。

“我手指屬於骨折,申請工傷認定,擔心最后得不到認定。”兩周后,蔡女士再次電話聯系陳汝青,道出心中疑慮。對此,陳汝青建議其與公司協商時,要考慮后續手術費用、停工留薪工資等。后來,經雙方協商,公司賠付蔡女士2萬余元。

在此期間,蔡女士也成為一名工會工傷預防宣傳員。在工會開展的線下工傷宣傳員招募暨茶話會活動中,主動分享了受工傷后從迷茫、無助,到了解工傷政策重拾信心的經歷。

為回應職工所需,自2015年起,深圳市總工會積極探索建立工傷探視工作體系。“逢傷必探”是工會與工傷職工的“約定”,“探后必訪、熱心主動”則是“娘家人”的承諾。

目前,深圳建設了一支26人的專職工傷探視員隊伍。近5年,探視工傷職工3.2萬人,慰問職工1.8萬人,發放慰問金901.3萬元。

(責編:劉瓊、張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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