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赫
2024年11月11日09:51 來源:工人日報
近日,全國總工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企業聯合會、全國工商聯聯合印發《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協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用於指導平台企業充分聽取工會和勞動者代表的意見建議,合理制定涉及勞動者權益的制度規則和平台算法,進一步規范協商流程、提升協商實效,引導企業規范用工、勞動者依法維權。
《指引》內容共十三條,包括鼓勵企業和工會組織、勞動者代表雙方積極開展協商,協商應由雙方代表以協商會議形式進行,包括集體協商、協調會、懇談會等形式,明確了雙方協商代表的人數限制、組成結構、產生方式。《指引》強調,雙方代表在協商會議前應廣泛征集各方訴求,根據本行業實際情況,有重點地協商確定議題,並提供相關信息資料,還列舉了配送企業、出行和運輸企業、家政服務企業協商中涉及的派單規則、保險保障、報酬規則、技能培訓等一般性議題﹔協商會議達成的集體合同草案、會議紀要、備忘錄等成果,應經雙方首席代表簽字,並在10日內向所有適用的勞動者公布。此外,《指引》還要求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工作指導,確保協商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協商成果的有效落實。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於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的相關要求,近年來,各級工會組織探索通過協商會、懇談會等形式,推動餓了麼等部分頭部平台企業建立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代表的協商機制,指導雙方就派單規則、計件單價、抽成比例、獎懲等事項開展協商,搭建勞動者訴求表達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