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波
2024年11月20日14:55 來源:工人日報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發布《北疆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實施辦法(試行)》,計劃每年培育30名左右北疆工匠,示范帶動各級工會培育200名工匠人才,形成北疆工匠帶頭引領,工匠人才不斷涌現,廣大職工積極走技能成才、技能報國之路的良好局面。
辦法對培育對象進行了明確規定,包括政治素質過硬、是自治區8大產業集群和16條重點產業鏈等重點產業領域職工、有5年以上一線生產現場工作經歷、具有突出技術技能素質。同時,培育對象應在引領力、實踐力、創新力、攻關力、傳承力等“工匠五力”上顯現明顯發展潛力。
北疆工匠培育期一般為1年。培育期滿,由自治區總工會向完成培育任務並評價合格的入選對象頒發北疆工匠証書。培育期內,推薦單位制定實施本單位的北疆工匠培養方案,定期報備培育情況。還可以通過舉辦勞模工匠創新培訓營、北疆工匠高級研修班、工匠學院培訓等項目,支持培育對象參加區內外相關培訓、研修。
同時,自治區總工會設立北疆工匠激勵保障專項資金,支持北疆工匠開展項目攻關、技能傳承等工作。培育期滿獲得北疆工匠証書后,自治區總工會比照自治區勞模標准為其落實走訪慰問、療休養、困難幫扶等待遇,並加強對北疆工匠的推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