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嬙
2024年11月21日16:35 來源:工人日報客戶端
近日,由山東省青島市人社局組織引導,各區(市)人社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創新預防調解工作方式方法,推出六類行之有效、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工作模式,強力推進全市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建設提升行動。
青島市本級推出“仲裁+工會”聯合調解工作模式,依托仲裁院設立勞動爭議聯合調解工作站,引入工會力量,實施仲裁機構案前調解﹔市南區推出樓宇經濟體勞動爭議預防調解聯盟工作模式,樓宇管理運營公司主導設立聯盟,樓宇企業中具有相關業務知識的工作人員、聘請的法律工作者等擔任專兼職調解員,形成樓宇勞動關系自我管理服務綜合體﹔市北區推出商圈預防調解組織工作模式,在小微企業密集的商圈內建立“微調解”勞動維權服務站,與人力資源公司、律所聯動形成日常預防、合規用工、爭議調解綜合治理共同體﹔市南區、李滄區推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參與勞動爭議預防調解工作模式,機構內部建立獨立勞動維權中心,內設調解室,聘用律師、法務和人事專員等擔任調解員,以市場化方式為廣大中小微企業提供預防調解服務﹔嶗山區、城陽區推出“仲裁+人民調解”聯合調解工作模式,吸納由具備相關經驗的熱心社會人士組成的人民調解組織進入維權大廳,共同開展勞動爭議案前調解工作﹔西海岸新區推出鎮街“一站式”勞動維權中心工作模式,融合勞動仲裁和監察部門的人員和業務,整合基層司法、工會、信訪、婦聯、人民調解等資源,實現勞動維權案件“打包辦”。
六類調解組織工作模式,有效整合多方資源,充分發揮各方優勢,形成“1+1>2”的治理合力,有力推動了全市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工作提質增效。根據行動計劃,到2025年底,青島各區(市)規模以上企業廣泛設立調解委員會﹔行業商(協)會廣泛設立商(協)會調解組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普遍設立調解中心﹔街道(鎮)調解中心規范化標准化建設進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