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潔
2025年03月24日08:47 來源:工人日報
近年來,電子商務、共享經濟等新業態快速發展,勞動者的就業形態發生深刻變化。從實際情況看,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就業特點是沒有固定或明確的雇佣關系,就業期限與就業形式較為靈活,就業流動性較強,參加社保的比例也較低。
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社會保險參保率較低的根本原因在於,現有的社會保險制度設計是以單位就業、清晰的勞動關系為前提,沒有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納入制度覆蓋范圍。與目前就業多元化的趨勢相比,以既有勞動關系的傳統就業形態來完善現行的社會保障體系已無法滿足新業態發展對勞動者權益保障的需要。
同時,還有一些具體原因也影響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社保參保率。其一,制度設計影響了參保繳費。從我國社保制度設計來看,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屬於自願參保,且允許參保的項目較少。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一般只能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部分地區可以參加失業保險。一些地方規定,參保其他險種(如生育保險)的前提是在本地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這基本把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排除在外。其二,繳費能力較弱,持續繳費能力不足。從調查情況看,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存在工作時間不固定、經營狀態不穩定、收入水平偏低、繳費能力較弱等狀況,這些都會影響他們的參保意願和繳費能力。其三,社保轉移接續困難。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很多是異地就業,崗位更換頻繁,難以滿足社保連續足月繳費達到繳費年限的要求,也面臨賬戶轉移銜接困難的問題。近年來,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人數在逐年上升,繳費比率卻有所下降,說明“斷保”現象較多。其四,參保意識不強,缺乏正確引導。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多以青年人為主,參保意識較為淡薄。還有一些勞動者不了解工作所在地的政策和經辦程序,從而影響了參保繳費。
依法享受社會保險是勞動者的基本權利。當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可依據靈活就業人員的政策參保,但要更好地為這個群體提供社會保險,還需要完善現行制度和政策、提高經辦服務質量和水平。
第一,完善法律法規,明晰平台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之間的法律關系。推動對相關法律進行修訂,適應新業態發展實際,賦予網絡平台相應的法律責任,逐步建立“非標准勞動關系”的社會保障制度。為明確從業人員與平台管理者之間的關系,交通運輸部、工信部等部門曾聯合制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規定,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根據工作時長、服務頻次等特點,與駕駛員簽訂多種形式的勞動合同或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該辦法在解決平台管理者與從業人員的關系問題上進行了積極嘗試,為解決電商、微商等新業態從業人員的勞動關系問題拓寬了思路。隻有明晰關系,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新業態從業人員的社保問題。
第二,逐步取消參保限制。放開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的戶籍限制,探索繳費基數與地區平均工資脫鉤的辦法,待遇享受時由戶籍地領取轉為參保地或戶籍地自由選擇領取。借鑒“名義個人賬戶制”的做法,讓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實際繳費進入社會統籌賬戶。醫療保險方面,允許他們參加統籌賬戶的大病醫療保險。工傷保障方面,進一步健全完善職業傷害保障制度。
第三,改進經辦服務流程。根據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實際,允許他們以月繳、季繳、年繳等多種方式繳費,建立一次性補繳和中斷后再補繳政策。建立全國統籌的社保機制和數據庫,實現五險合一管理和社保基金“跟人走”,解決社保關系轉接問題。實現社保卡與銀行卡對接,通過授權委托進行自動劃扣代繳,盡快實現共享網上繳費。
第四,加強政策引導,鼓勵新業態從業人員積極參保繳費。可根據新業態從業人員的特點,充分利用網絡平台、政務服務網、微信公眾號等多種形式進行政策宣傳,讓他們了解社會保險的基本內容和作用,主動參保。相關部門可積極探索與網絡平台合作,鏈接跳轉各省市社保經辦機構,方便網上辦理業務。
(作者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