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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出台工會社會工作者管理辦法

每2000名服務對象配備1名工會社工

記者馬學禮 李靜楠

2025年04月10日08:24  來源:工人日報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總工會、自治區黨委社會工作部、自治區財政廳和自治區人社廳聯合印發《寧夏工會社會工作者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對工會社會工作者的定額、定崗、定責以及招聘管理、激勵機制、績效考核、薪酬待遇、培訓培養和退出機制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

寧夏目前共有工會社會工作者628名,在以往對工會社會工作者的管理實踐中,存在基層工作人員短缺以及培訓、晉升和激勵機制未成體系等問題。此次《辦法》的出台填補了寧夏工會社會工作者管理規范性制度的空白,有助於提升管理的專業化、規范化水平。

據了解,《辦法》首次提出工會社會工作者要定額、定崗、定責。按照“總量控制、科學調整”的原則,對各市、縣(區)總工會實施定額管理。原則上達到每2000名服務對象配備1名工會社會工作者,以增強區域性人員配置的科學性。同時,明確工會社會工作者“定崗”在鄉鎮 (街道)、開發區(產業園區)、村(社區)工會和區域性、行業性工會聯合會等基層工會,並結合工作任務,從加強思想引領、開展困難幫扶等5個方面進行“定責”。

在招聘管理方面,《辦法》明確了寧夏工會社會工作者招聘的年齡、學歷等資格條件,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從事過黨群工作,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証書、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証書、勞動關系協調師職業技能等級証書者。

同時,《辦法》將寧夏工會社會工作者現行薪酬結構調整為“基礎報酬+崗位等級報酬+績效報酬”3部分。基礎報酬由自治區財政承擔30%和“五險一金”,自治區總工會承擔40%,市、縣(區)總工會承擔30%。

此外,《辦法》還明確了工會社會工作者的培訓方式、時間和周期以及退出機制等內容。

(責編:盛月、張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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