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越
2025年05月06日09:31 來源:工人日報
圍繞網約貨車領域新就業形態勞動關系認定標准,聚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受到損害和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發布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典型案例,依法妥善保護勞動者、受害者、企業等各方權益,促推平台企業、平台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本批案例參照適用新就業形態勞動爭議專題指導性案例認定標准,案例一明確,企業與網約貨車司機之間存在用工事實、構成支配性勞動管理的,應當認定存在勞動關系,依法保障網約貨車司機享受勞動權益。
案例明晰,依法審理涉新就業形態責任保險合同糾紛案件。案例二明確,認定是否屬於相關責任保險中約定的“業務有關工作”,應當依據保險合同約定的具體理賠情形,結合法律規定、企業經營范圍、勞動者從業類型、從事有關行為對於完成業務工作的必要性及是否受企業指派等因素綜合考量。
妥善審理勞動者執行工作任務受到損害案件。案例三中依法支持勞動者關於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請求,明確第三人的侵權責任不因勞動者獲得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待遇而免除或者減輕。
妥善審理勞動者執行工作任務致人損害案件。案例四明確受害人請求將承保商業保險的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保險法規定或者保險合同約定的受害方直接向保險人請求賠償的條件已成就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保險公司直接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