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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出台文件加強職工法律援助工作

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普遍提供協商調解等法律服務

記者黃洪濤 通訊員劉為偉

2025年09月16日08:23  來源:工人日報

司法行政、工會法律援助機構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普遍提供普法宣傳、法律咨詢、協商調解等法律服務﹔工會組織指導和幫助勞動權益受損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代擬法律文書……近日,江蘇省總工會、省司法廳、省法院、省人社廳聯合制定出台《加強職工法律援助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推動全省職工法律援助工作深入發展、提質增效。

江蘇省總此前調研發現,近年來新就業形態領域勞動關系矛盾糾紛爭議主要圍繞確認勞動關系、勞動報酬、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社會保險費繳納等方面。但當前職工法律援助工作部門間聯動協作、工作合力凝聚仍顯不足,特別是按照現有規定,新就業形態勞動關系矛盾糾紛因無法確認勞動關系、勞動者收入不符合經濟困難標准等因素,很多無法納入法律援助的范圍。

《指引》的出台,旨在進一步加強職工法律援助,特別是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法律援助,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及時化解勞動關系矛盾糾紛,維護勞動領域政治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發展大局。《指引》主要內容共6個方面14條,包括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范圍、降低法律援助門檻、簡化法律援助手續、強化陣地隊伍建設、健全完善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突出可操作性和實效性。

《指引》明確,司法行政、工會法律援助機構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普遍提供普法宣傳、法律咨詢、協商調解等法律服務。工會組織指導和幫助勞動權益受損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代擬法律文書,在現有規定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工會法律援助范圍,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請求平台企業或者平台用工合作企業按約定支付報酬、提供勞務期間因意外或者第三人侵害造成本人身體損害,以及勞動者原因造成第三人身體損害導致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與平台企業或平台用工合作企業之間的責任糾紛中,勞動者主張相關權益的,工會法律援助機構可以提供仲裁、訴訟代理法律援助服務。人民法院、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對援助案件快立快審,在案件審理環節,發現勞動者無代理律師,且案情復雜、法律關系疑難或者社會影響較大,勞動者因經濟困難或者文化水平低等原因需要法律援助的,可以指導勞動者向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或者工會法律援助機構申請。

(責編:盛月、張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