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友婷
2025年11月08日08:35 來源:工人日報
不得簡單以消費者的不滿意、差評扣減勞動報酬﹔不得制定損害勞動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標﹔鼓勵企業提供社會保險補貼……11月5日,在廣東深圳羅湖區e路同行新就業群體黨群服務中心,來自政府部門、平台企業的代表,人大代表、專家學者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代表面對面交流,探討如何推動《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落地見效。
據統計,深圳市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約170萬人,佔全市就業總人數的14%。作為人口和就業大市,深圳率先以地方性立法形式,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這部自11月1日施行的《決定》,直面當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中的痛點難點,從明確用工關系、規范平台算法、強化安全保障到完善社會關愛體系,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提供制度支撐,也為平台經濟規范健康發展注入法治動力。
不得制定損害勞動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標
“精准”是當天座談會上被多次提及的關鍵詞。與會代表普遍認為,該《決定》最大的亮點在於精准識別問題、精准回應關切、精准落實責任。
該《決定》共十條,涵蓋健全體制機制、明確部門責任、發揮工會作用、明確用工關系、保障勞動者基本權益、規范制度規則和平台算法、建設新就業群體友好城市、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推進矛盾糾紛化解、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等內容。
針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存在的勞動關系認定難問題,《決定》明確,企業應當依法履行用工主體責任,明確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用工關系。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企業應當依法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但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企業應當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訂立書面協議,合理確定各方權利義務。
“勞動關系的認定,是保障權益的最根本核心問題。”深圳市人大代表、瀛和國恩(福田)聯營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趙廣群認為,《決定》在此作出的靈活性規范非常必要。
為回應平台算法優化、薪酬機制透明等現實關切,《決定》指出,企業不得簡單以消費者的不滿意、差評扣減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報酬﹔不得制定損害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標。同時,企業制定或者修訂直接涉及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的制度規則和平台算法,應當充分聽取工會組織、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代表的意見建議。
多方聯動織密“關愛網”
深圳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關愛探索並非一日之功。記者了解到,該《決定》的出台,是深圳在實踐中不斷摸索的結果。
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勞動關系處處長崔岐平介紹,在規范用工方面,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在重點平台企業試點推行新型用工關系協議示范文本,加強對頭部企業的用工指導,並聯合市總工會開展集中要約行動。
1100個服務驛站、訴求辦結率100%、職工滿意度99.5%……深圳市總工會不斷探索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的新路徑,從擴大組織覆蓋、健全維權機制,到創新服務模式,努力成為他們靠得住、信得過的“暖心娘家”。
深圳市總工會副主席張超介紹,在化解勞動糾紛方面,深圳工會建立了“工會+社保+仲裁+法院”工作機制,在全市設立263個工會法律服務站點,打造數字化法律服務平台。
與此同時,工會還推出“深工守護”綜合保障服務項目,為符合條件的勞動者提供意外、疾病等多重保障。截至目前,已有4644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和基層職工獲得“深工守護”保障金共計7491.62萬元。
“整個申請非常便捷,隻需要填寫個人資料就可以完成。”今年,網約車司機黃天華在體驗“深工守護”保障服務后表示,“以前我最怕跑車時突發狀況,現在有深圳工會推出的‘E路守護’項目,讓我心裡踏實多了。”
細化標准與數字監管齊進
從建立“暖蜂驛站”到打造“友好城市”,從完善算法規范到推出普惠保障,一張由政府、企業、社會共同編織的“關愛網”,正在這座城市越織越密。
多位代表在座談中建議,應進一步強化《決定》的執行和監督,確保各項制度落地見效。
“要細化配套標准,同時建立數字化的監管與舉報機制,讓勞動者反映問題的渠道更暢通、更便利。”趙廣群提出,應在責任落實上形成獎優罰劣的機制。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團市委副書記袁志雄認為,《決定》聚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被算法驅使、被差評困擾、社保缺失等現實痛點。為讓該《決定》更好落地實施,他建議,要進一步強化社保保障、優化算法機制、暢通維權渠道。
“要積極推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簡化參保流程,多渠道鼓勵企業為勞動者購買商業保險。”袁志雄提出。
來自平台企業的代表同樣表示,《決定》的出台讓平台發展與勞動保障有了更清晰的方向。
“與勞動者一樣,平台也是政策的直接受益人。”貨拉拉公司黨委辦公室主任徐關保表示,《決定》中提出的第三者責任險等舉措,為平台建立更完善的職業傷害保障機制提供了方向。“接下來,我們將把這些要求落細落實,讓司機師傅們工作得更有保障、更有尊嚴。”徐關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