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08:35 來源:工人日報
各級工會充分發揮“一函兩書”作用,為勞動者和企業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有保障的多元解紛途徑,實現維權關口前移和處置效能提升,成為全面推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工會實踐的有效載體,發揮出有效破解個體勞動者維權局限、推動化解職工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強大功效。
據12月26日《工人日報》報道,12月25日,全國總工會聯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共同發布2025年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典型案例,其中既有法院通過司法建議,協同工會解決欠薪、農民工工傷保險待遇落實的案例,也有檢察機關發揮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協同工會督促新業態企業規范勞動用工,落實職工勞動安全衛生、超齡勞動者工傷保險等權益的案例。這是三方繼2024年首次發布“一函兩書”十大典型案例后,第二次發布此類典型案例。
“一函兩書”是指工會為提醒用人單位落實好勞動法律法規或糾正其違法勞動用工行為的三類文書簡稱,“一函”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兩書”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近年來,各級工會充分發揮“一函兩書”作用,為勞動者和企業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有保障的多元解紛途徑,實現維權關口前移和處置效能提升,保障法律法規有效實施,成為全面推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工會實踐的有效載體。
實踐証明,“一函兩書”制度發揮出有效破解個體勞動者維權局限、推動化解職工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強大功效。這種功效與各級工會不斷深化“工會+人社+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機制有著密切關聯,是相關方面強化職能銜接、發揮多元協同機制作用的成果展現。現實中,“一函兩書”在司法、行政執法力量的加持下,展現出“柔性提示+剛性約束”的獨特優勢,不僅發揮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在勞動領域矛盾糾紛源頭治理方面的重要功能,還為加大勞動領域法律法規執行力度提供了機制保障,切實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有效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全面推行“一函兩書”工會實踐,不僅需要全國總工會和最高法、最高檢、人社部等相關方面強化頂層設計,健全協同機制,還需要在具體實踐中不斷強化工會勞動法律監督與司法審判、檢察監督的協作機制,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合力化解勞動領域矛盾糾紛。發揮典型案例引領示范作用,在其中有著重要的作用。
比如,在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領下,地方各級總工會與同級人民法院、檢察院進一步強化和完善職能銜接,在保障法律統一正確實施方面,探索形成從個案辦理到類案治理、再到行業規范的系統性保障路徑﹔全國31個省級總工會與同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健全完善了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聯合調處、會商研判等常態化協作機制,協作聯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一些基層工會加強“一函兩書”與基層社會治理的融合,引導企業依法合規制定規章制度,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完善內部管理制度,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各級工會充分研判新時代勞動用工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針對新就業形態用工的特殊性,不斷健全和完善“一函兩書”制度,拓展實踐路徑,探索出不少可復制、可借鑒、可推廣的新做法。
深化“一函兩書”實踐,全面提升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效能,各級工會應以典型案例為抓手,充分借鑒和拓展思路,不斷將新時代“楓橋經驗”工會實踐推向深入。一方面,進一步發揮好“一函兩書”在實踐中展現出的“前哨探頭”“協商橋梁”和“協同樞紐”等作用,做實線索發現和風險預警,推動企業與職工的集體協商和民主管理,貫通行政、司法等多方保護力量,共同筑牢勞動者權益保護的“防火牆”﹔另一方面,各級工會和同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持續深化協作聯動,立足本地勞動關系現狀和特點,不斷豐富和發展“一函兩書”的實踐內涵,探索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新路子,更好履行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的基本職責。
當前,隨著平台經濟的創新發展以及鼓勵銀發經濟等政策的實施,勞動關系日趨多元,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任務更加繁重。期待有關方面充分發揮“一函兩書”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領作用,使其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推動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出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