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4日08:52 來源:工人日報客戶端
4月16日,江蘇省總工會、省人社廳、省衛健會、省婦聯聯合印發《江蘇省生育友好、家庭友好型工作場所建設指引》,正式啟動生育友好、家庭友好型工作場所建設試點工作。
根據部署,江蘇計劃用3年時間,每年培育一批推進力度大、職工獲得感強、社會認可度高的試點單位,用5年左右時間以點帶面、示范帶動各類用人單位廣泛開展生育友好、家庭友好型工作場所建設。每年每個設區市可報送10個試點單位,省產業工會可酌情報送1至2個試點單位。
《指引》明確,生育友好、家庭友好型工作場所建設主要包括生育友好、工作環境友好、職業發展友好和家庭友好四個方面。
在生育友好方面,要求用人單位依法為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津貼低於產假前工資標准的予以補足﹔嚴格執行產假、男方護理假、育兒假等制度﹔為產假期滿女職工安排原崗位上班,為生育離崗女職工提供返崗支持。同時,每年至少為女職工安排1次婦女常見病普查,為35周歲以上女職工增加“兩癌”篩查,孕期產檢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在工作環境友好方面,要求以距離不超過100米為原則就近建立休息哺乳室(母嬰室)﹔女職工較多的單位應建立康乃馨服務站,提供“五期”健康、心理關愛、法律咨詢等一站式服務﹔建立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制度,暢通投訴渠道。
在職業發展友好方面,明確在招聘、晉職、培訓、表彰等過程中保障男女平等,不得因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等降低工資或辭退﹔保障生育女職工享有平等的晉職晉級機會﹔逐步提高女性中高層管理人員比例。
在家庭友好方面,鼓勵採取彈性上下班、居家辦公、靈活休假或設置“生育友好崗”等方式支持職工照顧家庭﹔提供寒暑假期托管、課后托管等服務﹔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或發放生育獎勵、育兒津貼、老人關懷金等。
《指引》還提出,用人單位應定期對照4個部分24條具體要求進行自我評估並持續改進。地方各級工會、人社、衛健、婦聯將共同做好協調指導工作,對試點單位加大康乃馨專家服務資源和項目經費補助支持力度,並將此項工作納入全國生育友好城市、生育友好單位創建的重要內容。
江蘇省總工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建設生育友好、家庭友好型工作場所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邊摸索、邊總結、邊提升。希望通過試點先行、示范帶動,切實打造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樣板,讓更多職工有切切實實的獲得感,為江蘇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貢獻力量。(工人日報客戶端記者 黃洪濤 通訊員 趙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