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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深化集體協商指導意見

2026年05月07日09:10  來源:工人日報客戶端

勞動關系是否和諧,直接影響高質量發展根基。日前,湖北省總工會、省人社廳、省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省工商業聯合會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工作的指導意見》,推出八項重點任務及“1+6”專項指引,將平台勞動規則與算法協商、技術工人薪酬激勵等納入制度化協商框架,力圖構建“多勞者、技高者、創新者多得”的新型分配導向。

這份由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成員單位共同出台的文件,旨在通過系統性、規范化措施,從源頭預防化解勞動關系矛盾。與以往集體協商指導文件相比,本次《指導意見》實現三大突破:覆蓋范圍上,明確推動快遞員、網約車司機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納入多層次協商機制,督促頭部平台企業建立算法協商制度並簽訂集體協議﹔協商內容上,聚焦技術工人和高技能人才集中的行業,推動建立與職業技能等級相匹配的薪酬激勵閉環機制——即“技能培訓—技能競賽—等級評定—薪酬協商”全鏈條貫通﹔程序保障上,推出全省統一“1+6”工作指引(1個通用指引加6個專項指引),覆蓋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權益、行業區域、技術工人薪酬激勵及平台算法等關鍵領域。

《指導意見》明確,每年春季啟動全省集體協商要約行動,推動已建工會單位普遍開展協商簽約,並重點在低收入群體集中的行業區域協商簽訂行業最低工資標准集體合同。同時,推行集體協商“1+6”全流程規范化管理,建立履約監督小組,實行合同審查備案屬地管理與數智化建設。

“這項政策既回應了數字經濟時代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困在系統裡’的現實痛點,也通過薪酬激勵導向服務於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湖北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國有企業及技術密集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將分類推進薪酬激勵協商,力爭形成“企業協商促發展、行業協商定標准、區域協商兜底線”的立體格局。

按照部署,全省將配強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開展協商競賽與互學互鑒,選樹先進典型。各級人社部門將完善薪酬調查與信息發布制度,工會強化指導與法律監督,企聯、工商聯調動企業積極性,協同提升集體協商建制率與履約率。

據悉,該《指導意見》的全面實施,將為湖北省“支點建設”和“十五五”目標順利實現營造更加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環境,切實增強廣大勞動者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工人日報客戶端記者 張翀 通訊員 吳海飚)

(責編:盛月、張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