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8日08:50 來源:工人日報
“今年1月至4月,共指導企業開展集體協商17次,促進穩定就業崗位74個,推動9個企業的一線職工增長工資4%∼6%,幫扶困難職工42人次,解決急難愁盼問題16個。”日前,江蘇省鹽城市濱海縣陳濤鎮會議室裡座無虛席,50余名職工代表聽取了集體協商指導員楊好好的工作述職並進行評議。
截至4月底,濱海縣各鎮(區、街道)、工業園區、規模以上企業共106名集體協商指導員全部完成述職。2012年6月以來,濱海縣總工會推行集體協商指導員職業化,通過選優配強專業隊伍、嚴格考核、優勝劣汰,經過多年的探索實踐,形成了一支106人的專業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
從“挂名兼職”到“專職專干”
“以前在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建設上走過彎路。”濱海縣總工會一位原副主席回憶說,過去,集體協商指導員多為兼職,一些人把這項工作當作“分外事”,有的因業務不熟難以有效指導基層單位,加之考核不嚴,存在“干多干少一個樣、干與不干一個樣”的現象。
當地某公司曾明確辦公室主任兼任集體協商指導員,但辦公室主任因本職工作繁忙,全年未指導過一次集體協商。
“集體協商涉及政策、法律、財務等多方面知識,不懂這些,很難談出結果。”某公司兼職集體協商指導員坦言,自己對集體協商業務不熟,幾次的指導服務都“談不到點子上”,導致協商協議遲遲未能簽訂。
由於考核不到位,部分小微企業存在集體協商建制率偏低,協議文書不規范、台賬資料不健全等問題。
為解決上述問題,濱海縣總工會以黨建帶工建為抓手,聯合縣委組織部於2012年6月出台《關於企業集體協商指導員實行職業化的意見》,為推行職業化提供制度保障。縣總工會黨組書記、副主席丁成富介紹,該制度從選人、培訓、明責、薪酬、考核等5個方面入手,著力打造一支專業化、職業化的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
制度保障推動職業化
在選人環節,濱海縣總工會明確了任職條件:年齡原則上45周歲以下,有基層工作經驗者可適當放寬﹔大專以上學歷,懂政策、懂法規、懂財務、會管理﹔具備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功底。符合條件者需通過筆試、面試、考核,按成績擇優錄用並簽訂聘用合同。2011年,縣總工會選聘3名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各鎮(區、街道)、工業園區各選聘1名,先行試點,隨后向規模以上企業推開。
為提高業務技能,濱海縣總工會每年組織一次集中培訓,同時採取以會代訓、案例解析、業務技巧輔導等形式,邀請市、縣集體協商骨干授課,組織參觀學習。培訓結束前進行閉卷考試,成績合格者由縣總工會頒發結業証書,實行持証上崗。每名集體協商指導員每月指導集體協商不少於2次,征集協商議題不少於1個,總結典型案例3個以上。
薪酬方面,濱海縣實行“基礎工資+績效工資”,每月基礎工資3000元,工作實績顯著者可獲一次性獎勵。沿海工業園集體協商指導員李珊珊說:“剛開始工資偏低,曾想跳槽,后來縣裡提高了薪酬待遇,就不想走了。”
考核方面,按職責清單逐項考核,稱職者續聘,不稱職者解聘。某鎮一名集體協商指導員因每月深入企業指導協商不足1次,經考核不稱職被解聘。幾年來,共有11名集體協商指導員因考核不合格被解除聘約。
職業化帶來新氣象
“我在集體協商專職指導員崗位上十年如一日,指導基層開展集體協商工作,幫助職工維權,奉獻青春、智慧和力量。”4月28日,濱海縣總工會集體協商專職指導員陶金光榮當選江蘇省勞動模范。
“實行職業化后,集體協商工作呈現新氣象。”濱海縣總工會副主席萬月說,過去集體協商存在不深入的情況,如今,指導員每月下企業不少於5天,與行政方、職工代表面對面確定協商議題、指導協商。
某公司職工小李介紹,過去公司對增長工資和法定假日加班費不肯應約。集體協商指導員根據職工訴求,多次深入公司溝通協調,最終達成按工資總額5%增加工資、補發此前加班工資3萬余元的協議。職工對集體協商的滿意率達到96%。
濱海縣總工會還對全縣集體協商企業實行ABC分類管理。通過成立評估小組、百分制打分,精准施策促平衡發展,推動117個小微企業建立集體協商制度,126個企業職工滿意率達95%,穩定就業崗位4780個,解決職工急難愁盼問題173個。
隨著集體協商方面行家裡手的涌現,近年來,濱海縣集體協商工作有13個案例被評為全國、省、市典型案例。
短評
職業化為集體協商“賦能”
如何破解集體協商中存在的“不會談、談不攏”難題?其深層症結往往在於指導員隊伍的“兼職化”與“不專業”。江蘇濱海縣探索的指導員隊伍職業化路徑,通過系統構建“選、訓、責、薪、考”全鏈條機制,將協商指導從“挂名兼職”轉變為“專職專干”,為破解這一難題提供了有益借鑒。
這套機制以嚴格選聘、專業培訓為基礎,以“基礎工資+績效”激勵和剛性考核為保障,有效推動了指導員從“外行”向“行家”轉變。專職身份的穩定與專業能力的提升,使得指導員能夠深入企業開展精准指導,切實聚焦薪酬增長、加班費支付等議題,推動協商真正走向“解難題”。實踐証明,職業化建設為集體協商注入了專業的、可持續的內生動力,提升了協商質效,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提供了堅實的專業支撐。(徐新星 陳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