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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中国工会新闻

董力:工会要切实维护职工劳动就业权益
  2007年11月09日08:28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本报海口11月8日电(记者赖志凯 实习生刘晶晶)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董力,今天在海口召开的国务院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工会要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国务院的要求,切实维护职工劳动就业权益,努力发挥在实施就业再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他说,2008年国家继续实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将有上百万职工面临重新上岗就业问题,城镇新生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失业人员的叠加给就业带来的压力依然巨大。因此,各级工会要组织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充分运用工会的宣传媒体和阵地,加强对《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增强广大职工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劳动就业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工会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建立一批农民工培训基地,要在全国工会系统就业服务机构开展省际之间对口劳动输出协作,对农民工进行“培训、就业、入会、维权、帮扶”的一条龙服务,促进农民工就业,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

  他指出,各级工会一方面要重视并研究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企业职工的职业教育培训问题,特别是在民营企业中,如何用法律法规约束和政策鼓励,保障劳动者实现提高自身技术业务能力水平和接受培训的权利。另一方面要总结推广工会系统创业促就业的典型经验,宣传推广一批在创业促就业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引领的作用,推动工会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他强调,要结合《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把规范企业裁员行为、稳定就业岗位列入当前就业再就业的政策体系和工作目标之中。要在继续创造新的就业岗位的同时切实采取措施减少就业岗位的流失,提高就业质量,努力稳定劳动关系,防止企业大规模裁员。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完善劳动组织形式,加强劳动定额管理,制止长期加班加点现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增加新的就业岗位。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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