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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中国工会新闻

适应新法要求 北京推出5种劳动合同范本
  2007年11月15日08:40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本报讯 (记者赵鹏)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意见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后,本市劳动者在与单位签合同时,将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等5种全新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可供选择。

  5种新合同范本推出

  据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的相关人士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市劳动保障局为此分别制定了5种全新的劳动合同的示范文本,分别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据介绍,此前本市曾按照行业的特点,出台过建筑业和餐饮业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企业终止合同应给补偿

  本市除了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纳入范本中,还特别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经济补偿、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在各项劳动合同范本中予以了明确,以引导劳动关系双方依法签订、履行劳动合同,便于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据介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特点是,除了企业在维持或提高待遇情况下员工拒绝签合同,否则企业终止合同必须给员工以一定补偿。该合同还规定,单位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劳动者待工的,单位必须在合同中明确支付给劳动者的月生活费额度。对于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哪天、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等,也都必须在合同中注明。

  此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特点是不约定合同终止条件;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的特点是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的特点是合同期不得短于2年;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特点是工资结算周期不得超过15天,而此前为30天。

  自订合同出错拟受罚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在本市出台上述5种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后,建议明年起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尽量采用这些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虽然明年双方继续自拟劳动合同也可以,但必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一旦这种自拟的合同缺失某些要素或者违反了某些规定,很可能就会导致无效合同的出现。按照违规的具体情况,企业还可能受到相应的处罚。

  企业裁员门槛将略降

  据介绍,按照目前规定,本市企业确需裁减人员,应按一系列程序来办理,包括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意见并修改;向市劳动保障局报告并听取市劳动保障局的意见等。

  劳动保障部门介绍,根据通知,从明年起,企业裁员只要符合裁员人数在20人以下,或者裁员人数只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下,即可自行按法律规定裁员,无需再按上述程序办理。但是,企业不得裁减怀孕女工、残疾职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得裁减人员。

  推进劳动合同制目标确定

  根据通知,本市明确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目标,即到2007年底,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5%,其他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0%。

  为此,本市12月份将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劳动合同专项执法活动。执法活动以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制造加工业、居民服务业和建筑业为重点行业,以私营企业和用工在3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为重点企业,以农民工和劳务派遣人员为重点人群,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力争到2008年,全市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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